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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江苏扬中一女老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88亿获刑9年
2019-09-06 14:57:00  来源:镇江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4月21日上午,历时两年、曾在整个扬中市轰动一时的陈尚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终于在扬中市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经扬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2009年至2014年,陈尚梅以生产经营、投资为名,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公开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向朱某等80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88亿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1亿元。曾经的知名企业家陈尚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88亿元,被扬中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罚金45万元。

  

  陈尚梅非法集资案一审现场

  励志女老板的成名之路

  在扬中市,提起陈尚梅的大名,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年59岁的陈尚梅曾被誉为“励志”女老板,只有小学文化的她,当过服装厂工人、做过干洗店老板,50多岁又进军食品行业“淘金”,创建了江苏广源豆制品厂,成为本市企业家的典范。

  陈尚梅很有金融头脑,起初,她在经营一家干洗店时,便开始在周边亲戚朋友中进行小额集资,作为流动周转资金,并承诺给予一定的利息,到期连本带利就能结算。由于待人热情,陈尚梅积攒了一定的好口碑,很多老百姓对她信任有加。

  后来,本市的干洗店渐渐多了起来,陈尚梅也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就把目光投向了食品行业,成立了广源豆制品有限公司。2013年更名为江苏广源食品科技集团,经营范围也从生产销售豆制品等扩大到饮食、物流等领域,一度成为镇江市的农业龙头企业。生意上的成功也给陈尚梅代带来了更多光环:她曾被选任为扬中市第九届政协委员、扬中华商会理事长。

  

  犯罪嫌疑人陈尚梅

  高额回报引发集资狂潮

  由于之前就有过集资经验,并且从中尝到了“甜头”,陈尚梅打算进一步拓宽自己的集资之路。在一张白纸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备注利息和本金,就成了投资者在陈尚梅这里的“存款单”。高额的利息回报,加上扬中华商会理事长、政协委员等亮丽的光环,让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增加了对陈尚梅的信任砝码,在800余投资者中,除了叱咤商海的生意人,还有省吃俭用的普通农民,有更甚者,为了取得所谓的“高额利息”,把房子卖了或者通过其他渠道借钱投资。这些钱最终都进入了陈尚梅的私人腰包。

  然而,由于没有经营食品行业的经验,加上规模庞大的公司运营成本,陈尚梅的豆制品厂开始走下坡路。为了把公司继续维持下去,陈尚梅自2009年开始了大额借贷,利息从最初的一分两分上升到二分三分甚至五六分,按照天息、月息计算的也有。

  据悉,陈尚梅在2011年借贷就达到2500万,需要支付利息500多万;2012年借贷达到4000万,需要支付利息1000万左右。由于无法按时支付利息,陈尚梅开始找借口拖延时间,此时,一些警觉的投资者开始讨要本金。由于无法偿还本金和支付更多利息,陈尚梅谎称企业需要资金周转,继续向更多的人借钱。然而纸是包不住火的,2014年下半年,由于陈尚梅无法再借到更多的钱,之前许诺给储户的利息也无法支付,最终导致案发。

  2014年12月3日陈尚梅被逮捕,2015年9月29日,扬中市检察院就陈尚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向扬中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对陈尚梅非法集资案提起公诉

  非法吸收存款换来牢狱之灾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4年,陈尚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以生产经营、投资为名,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公开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陈尚梅以出具借款凭证,承诺年利率20%、30%不等的方式,共计向800余名受害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88亿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1亿元。

  法院审理认为,陈尚梅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发后,陈尚梅主动投案,在公安机关对其询问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陈尚梅有期徒刑9年,罚金45万元。

  编辑: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