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非法集资】江苏润州检察院有力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稳定服务发展
2020-01-13 15:51:00  来源:镇江市人民检察院

  “非法集资犯罪严重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秩序,对受害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害,为社会的不稳定埋下了隐患。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最大限度地挽回群众经济损失,对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意义重大”。6月28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飞在该院“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精准化解风险维护稳定”新闻发布会上如是说。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非法集资案件的办理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防范和处置力度,推动防范金融风险。办理了包括涉案金额10亿余元、受害群众约6000人左右的华晨酒业非法集资案在内的一批犯罪手法新颖、影响广泛的典型案件。在司法办案中,该院的做法体现为“六个始终坚持”:始终坚持把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作为“重中之重”突出打击。坚持区分性质、分类处置、着眼治本的总原则,一方面主动与法院、公安机关、金融机构深入沟通协调,谋求共识、建章立制、凝聚合力;另一方面发动街道、社区积极参与,通过编辑推送“打击非法集资法治教育专题微信”,用群众身边的案例进行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今年通过润州检察微信公众号,推送4期打击非法集资法治教育专题内容,并获得省、市检察机关微信公众号转载,在群众中、在辖区政法单位、在律师群体中都有积极影响。始终坚持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及时有效惩处犯罪,加大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惩处力度,切实保证办案质量,提高诉讼效率。始终坚持强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工作。严格依法办案,侦查监督部门充分依托面向派出所360度监督平台的机制作用,加强与公安机关及内设机构之间的配合,形成侦、捕、诉为一体的案件线索沟通、移送机制。始终坚持依法追究非法集资案件第三方的相关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依法追缴涉案财物,明确告知占有人有关资产为赃款、赃物并责令按时归还涉案财物,不按期退还的,将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批捕。始终坚持积极参与打击“拒执”专项行动,依法追缴涉案财物。积极支持法院的打击“拒执”专项工作。多措并举追缴嫌疑人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地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始终坚持搞好信访接待和释法说理工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工作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非常敏感的工作。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对受理的有关非法集资信访案件认真审查,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为来访者提供了详细的法律咨询,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对受害群众进行心理疏导。

  针对当前非法集资犯罪呈现出互联网金融也是发生非法集资的“重灾区”、非法集资项目推介呈现出了向线上转移的特点等新动态、新特点,润州检察院精心编制了下一步的对策措施:紧紧依托检察职能严打非法集资犯罪。该院将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阶段依法适时提前介入,积极参加公安机关案情分析和讨论,引导侦查方向,明确需要调取的证据和证据标准等,提高取证质量。深入探索完善专业化的办案机制。该院将在司法办案中探索对非法集资类案件的实时监测、定期分析机制,努力提高专业化办案水平。高度重视释法说理和情绪疏导,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针对非法集资类案件中,相当多被害人本金无法收回,情绪激动到司法机关上访的状况。一方面迅速全面了解掌握被害人诉求、情绪以及动向,认真详细研判案件的风险因素,评估案件的风险情况,按照风险的类型和类别划分等级;另一方面强化释法说理,化解被害人过激言行,疏导被害人情绪,做好安抚工作的,切实做好被害人息诉罢访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

  编辑: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