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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借两万却写四万借条 四人用违约名义敲诈借款人被公诉
2019-01-30 17:09:00  来源:

  借两万,却要写四万的欠条,一小伙因为着急还银行贷款,写下欠条却被敲诈勒索,近日,句容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刘某德等四人提起公诉。

  案件经过

  2016年6月初,刘某在微信上认识了拉人借高利贷的王某。随后,因为银行贷款即将到期,急需用钱,刘某就跟着王某到刘某德、周某、张某康三人合开的“借贷公司”。

  刘某德告诉刘某,借钱可以,但是借20000块钱,要写一张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0000元的借条,并欺骗刘某说这是借高利贷的规矩,只要借款期间不到别处借贷,按期还款就只需归还人民币20000元,但如果违约,就得按欠条来还,因为着急用钱,刘某答应了。

  写下欠条后,扣除利息和2000上门费,刘某德仅给了刘某14000元。离开借贷公司,王某告诉刘某,他还联系了另一家高利贷,已经说好了,哪怕不借钱了也得去看看,刘某抹不开面子,就坐上了另一个借贷人周某的车。

  周某和刘某德是同伙,他假意要送刘某离开,实际上绕了一圈,又将刘某带回了借贷公司,并告诉刘某德,刘某找自己借款,违约了,原来,刘某德三人因放高利贷亏了不少钱,在王某的建议下,想要通过这种手段把损失找回来,而刘某,正是他们选中的目标。

  随后,以刘某故意违约为幌子,刘某德、周某、张某康三人采取恐吓、殴打等方式,胁迫刘某把之前借的14000元交出,又索要借条上写的40000元,刘某没有办法,通过POS机,将准备还银行贷款的23000元刷给了刘某德。接着,周某又向刘某索要了1500元的辛苦费和汽油费,这才放刘某离开。

  第二天,刘某向警方报案,四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编辑:张冰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