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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连环抵押骗房款 房屋交易需警惕
2019-03-18 16:28:00  来源:镇江日报

  以前在上海做过房产中介,一直希望炒房发财。为牟取暴利,他竟在只有少量资金的情况下连环抵押购买二手房,豪赌短期内价格飞涨,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日前,张伟俊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开发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7年9月以来,张伟俊在明知自己只有少量资金的情况下来到镇江大港,利用支付首付后即可过户的交易方式,以炒房为由要求中介公司不断代为寻找房源。他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首付过户后,向中介公司谎称需要房产证向所谓炒房合伙人贷款。中介也轻信地将本应在交易完成前保存于中介的房产证给了他。

  张伟俊随即将房产抵押给他人高息借款,借得资金用于支付再次新购房产的首付款,通过借新还旧方式循环操作。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大港地区骗得57套房产,其中34套房产的尾款无力支付,初步查明总金额高达675万元。后被骗的售房人在网上发帖维权,引发社会关注。

  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但是检察机关发现的一些情况却值得售房人予以重视。承办检察官提醒市民:首先,要确保房产证未作他用。本案中,中介轻信了张伟俊,但很多售房人也从未向中介询问过自己的房产证的情况,从而让张伟俊有机可乘。其次,付款方式选择很重要。本案中,房屋买卖合同上选择的付款方式是在交易中心完成手续之日起 90日内付清房款。而张伟俊正是利用了这90天的时间差,偷偷做了房产抵押。其实,售房人完全可以选择其他更加有保障的付款方式。

  此外,对不还价的买家要警惕。房产交易中,售房人往往会出一个比能接受的底线略高的价格,以便跟买家讨价还价有个余地。本案中,张伟俊并不考虑售房人的出价而全盘接受,就是为尽快获得房屋产权,然后抵押。因此,如果碰到了这样的“傻”买家,千万不要沾沾自喜,而是要想一想对方不还价的行为是不是符合常理。(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辑:张冰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