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镇江市检察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正式设立公益诉讼与行政检察部门。部门分设的开局之年,公益诉讼与行政检察部门深刻领会并准确把握省院、市院党组对检察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认真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不断加大检察公益诉讼力度,稳步提升行政检察监督水平,努力推动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域。今年上半年,1件检察建议在最高检召开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新闻发布会上予以发布,该检察建议同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检察建议”。1件检察建议被省院作为典型模板予以发布。1件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省院作为典型案例予以通报。1件案件被评选为2018年度全省十大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最高检、生态环境部联合调研组来镇专题调研,对镇江公益诉讼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市院部署开展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得到省院汪莉副检察长的批示肯定。
2019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8件,其中民事18件,行政160件。立案166件,同比上升238.78%,其中民事11件,行政155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53件。其中民事9件,行政144件,相关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123件,占85.42%。提起公益诉讼9件,其中民事1件,行政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全市基层检察机关实现公益诉讼办案的“全覆盖”。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51.9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88吨,督促追收国有财产145.89万元,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7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