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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持刀“借”钱, 他知错就改去自首
2019-05-30 16:04:00  来源:镇江日报

  “傻小子”为讨得几百块车马费,持刀吓唬滴滴司机不成,反被劝说投案自首。日前,扬中市人民检察院处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据悉,原与女友商量好一起来扬中打工的24岁浙江小伙小徐,工作没几天就嫌工作辛苦,之后一直在家沉迷手机赌博。不久后,女友嫌弃其好吃懒做,将其扫地出门。无依无靠的小徐便想着搞点车马费回老家。几经思索后,小徐想起自己曾经坐过扬中某滴滴司机何某的车,还留有司机联系方式,便想将滴滴司机骗出,行至无人之处用刀吓唬司机,以此让司机借给他回老家的路费。

  2018年12月31日19点30分,小徐依计划约出了何某,并让何某将其送往泰州某酒店。当车辆行驶至人车较少的路段时,坐在驾驶位后座的小徐,便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架在何某脖子上,让其靠边停车,何某反抗过程中被划伤了手指。

  僵持过程中,何某想劝说小徐放下刀,便试探着问小徐:“你这个孩子,准备干什么呢?”不料此时小徐竟一下子哭道:“我被女友赶出来了,现下身无分文,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大哥你能否给我点路费回老家?”何某见小徐情绪有所松动,又没有进一步对其不利的动作,立刻对小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成功劝说小徐扔掉水果刀。

  情绪缓和后的小徐见何某对自己不错,还主动帮何某擦干驾驶座上的血迹,并陪同何某去医院包扎伤口。随后,在何某的进一步劝说与陪同下,小徐前往派出所自首。

  扬中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小徐主动放弃犯罪的行为成立犯罪中止,案发后小徐又有自首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故建议对其减轻处罚。最终,小徐因涉嫌抢劫罪被扬中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编辑: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