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贷时想让人陪睡,殊不知对方将计就计合谋设下“仙人跳”圈套,反被敲诈勒索钱财。15日,记者从句容市检察院获悉,该院对王某甲等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法院近日以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十个月不等刑罚。
检方介绍,2015年,王某甲的妻子徐某因经济拮据,便想通过网络借贷渡过难关。于是,在微信附近人里搜索到一个放贷人王某乙并加了微信好友。聊了一段时间后,放贷人要求和徐某见面谈借贷事宜。
在面谈过程中,王某乙提出只要徐某陪睡便会给其2000元好处费。
徐某便将王某乙提出让其陪睡的要求告诉了王某甲,让王某甲大吃一惊的是,这个王某乙自己早已认识。以前王某甲帮王某乙向他人索要过债务,事成之后王某乙并未按索债前的承诺支付给王某甲好处费。
为此,王某甲一直怀恨在心,真可谓是“冤家路窄”。
王某甲便想通过此事教训一下王某乙,不法的念头便在心中浮现。
此后,王某甲就与赵某、颜某合谋,让徐某答应王某乙的要求,并约定好开房地点,想借此敲诈王某乙的钱财。
次日晚,徐某带王某乙到宾馆开好房间后,随即将房间号发给王某甲。王某甲即带领赵某、颜某,并携带电击棍等作案工具赶到宾馆,以王某乙想睡自己老婆为由,对王某乙进行抽耳光和用电击棍击打,并迫使王某乙交出现金5600元。同时,现场开具2张共计人民币9万元的“借条”以作了结。
在离开现场的途中,王某甲分给赵某、颜某每人500元的好处费。
案发后,王某乙随即报警,因其涉及其他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逮捕,无法明确此案各嫌疑人的信息,导致嫌疑人逍遥法外。
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跟踪追击,三年后,王某甲、徐某、赵某、颜某四人终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检察官提醒,遇事需冷静,切不可知法犯法,害人害己。同时,网络借贷可以解燃眉之急,但在选择借贷对象时需认真审视,以免上当受骗。
来源:扬子晚报网
作者:喻瑶 时间: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