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吴苏华(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苏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吴苏华,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0年至2014年,被告人吴苏华利用担任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代开信用证、业务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