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扬中市院共办理利用“钓鱼机”等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备开设赌场案件15件26人。此类案件的多发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案件特点
一是品种不断更新,认定难度大。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赌博机品种不断更新,从老款的“老虎机”到现在的具有多媒体功能的“捕鱼机”、“钓鱼机”等数十种类型,玩法也不断推陈出新,导致娱乐和违法犯罪的界线越来越模糊,给办案工作增加很大难度。如任文平开设赌场案中,犯罪嫌疑人摆放的具有“上分”“退分”功能的“鱼来鱼网”“一箭双雕”等游戏设备,表面看来与普通游戏机没有太大区别。但办案民警使用刷卡机通过智能管理系统测试设备主机时发现,该机系统内竟有高达三十余万元的资金流,经依法检测认定,上述设备具有赌博功能。
二是放置场所隐蔽,查处难度大。犯罪嫌疑人往往将赌博机置于网吧、超市、小卖部等不易察觉的场所,一般还有专人望风,大大增加了公安机关的查处难度。如犯罪嫌疑人张志俊、蔡金鹏在扬中市某镇一小卖部内开设赌场,设置“年年有鱼”等赌博机;犯罪嫌疑人吴木森在某动漫城的顶楼包厢内,设置电子游戏机供人赌博,均十分隐蔽,很难被人发现。
三是赌债纠纷频发,犯罪风险大。因开设赌场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极易成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的潜在诱因,一些赌徒在没有赌资的情况下,甚至实施抢劫、盗窃、诈骗等犯罪活动,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激增。如包扬盗窃案中,犯罪嫌疑人因长期沉溺于玩电子赌博机,输光钱财后预谋通过实施盗窃电动自行车卖钱继续参赌,在实施犯罪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四是诱惑学生参与,社会危害大。由于“赌博机”形式上与游戏机容易混淆,且参赌门槛低,部分中小学生参与其中成为赌客。据查办的多名犯罪嫌疑人供述,利用电子游戏设备参与赌博的群体中,有大约1/3左右为在校中小学生。据该院未检科在该市一所中学开展的社会调查显示,该中学多名学生均证明自己曾经玩过,也见到很多同学玩过“捕鱼机”等电子赌博机,严重影响了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
五是惩戒处罚轻微,再犯机率大。该院2013年以来办理并已被判决的13件20人中,全部被判处缓刑,轻刑化惩戒难以对犯罪人及公众起到有效的警示、威慑作用,并导致开设赌场犯罪的再犯可能性较大。据统计,在查办的15件26人中,17.4%的犯罪嫌疑人曾因犯相同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二、预防对策建议
一是定期组织联合执法,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游戏场所经营管理涉及工商、文化、公安等多个机关,各部门应采取联合执法,加大游戏机房专项检查力度。同时,相关部门还可加强协作,将参赌、涉赌信息直接与个人征信系统相挂钩,从而在全社会建立起防控赌博案件的立体系统网络。
二是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严惩开设赌场犯罪。公、检、法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加大对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的打击力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高压态势,达到惩罚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使那些仍然抱有侥幸心理的人不敢犯、不想犯、不能犯,切实维护社会的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禁赌宣传教育,改善居民娱乐方式。加强群众文化事业建设,加大乡镇文化体育和娱乐场所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倡导有利于身心健康的休闲娱乐方式,使群众自觉远离赌场并积极参与赌博类犯罪的预防,从思想源头上遏制开设赌场犯罪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