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共21件23人。其中,监督移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4件6人,3件5人已获法院有罪判决;监督移送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17件17人。今年上半年,几乎每月都有“铝包子”事件被曝光,有时一月内曝两起,涉及地区包括句容市后白镇、白兔镇、天王镇、华阳镇、经济开发区等地7家包子店。句容市检察院及时介入,立即对此类案件跟进,随后提起公诉。
在丹徒,当地市监局检查发现,少数面店在面食中非法添加罂粟壳,依据检测结果立案后第一时间通知区检察院。类似案件今年内曝出多起,检察机关共移送5名犯罪嫌疑人,目前已全部获法院有罪判决。今年下半年,镇江经济开发区、丹阳等地的检察院又移送了涉嫌出售“毒猪头肉”、“毒竹笋”等一批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这些案件的快侦快办,都源自我市检察机关开展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针对近年来我市食品安全形势和实际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对食品安全领域尤为重视,要求各基层院侦监部门加大对小食品行业的监督力度,配合食药监部门加强对小食品领域的监管。全市多家基层院与辖区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食安1号”专项整治行动,并通过专项行动监督移送了一批涉罪案件,有力维护了群众的健康安全。如句容市检察院通过专项行动监督市场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不仅句容和市经济开发区,丹徒区检察院也与该区市场监管局构建了联动机制:市场监管部门一旦发现食药品案件,立即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和固定联络人告知检察院。“罂粟面条”事件曝光后,丹徒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中非法添加罂粟壳专项检查整治活动,一旦检测出商家罂粟壳呈阳性情况立即通知检察院。此后,该区通过专项检查,又有5名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严惩。
为了给专项活动提供更有力保障,市检察院制定下发了《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一体化工作规定》,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疑难案件办理、监督案件成案、人力资源配置等环节规定由上下两级院一体指挥、整体统筹,同时明确市院侦监处员额检察官对基层院侦监部门挂钩指导等制度。在监督案件的办理上,建立提办、交办、参办制度,整合全市侦监力量和资源,共同办理监督案件。同时,侦监部门及时向公诉、反贪、民行、控申等部门通报情况,各部门也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支持“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加大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之间的联系,主动将监督重心前移,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全面收集和保全证据,有力维护群众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