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冲动酿血案 锒铛入狱悔已晚
2017-12-04 16:47:00  来源:

  作者:李欢 许欣

  来源:《京江晚报》   日期:2017年11月26日  

  记者近日了解到,由丹徒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丹徒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被告人朱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5月16日傍晚,因85000元补偿款的分配问题,朱某与被害人张平(化名)在丹徒区辛丰镇某村口发生争吵。双方随之扭打在一起。被现场村民拉开后,朱某方觉头部一阵痛意,用手一摸,竟见了血。一股怒火直冲上脑,朱某又朝张平再次扑了过去。厮打中,朱某一把揪住对方的领口将其按在身下,拳头多次落在张平的头面部。在周遭一片惊叫制止声中,朱某发现张平面色不对,惊醒停手,但张平渐渐没了声息,当场死亡。后经法医鉴定,张平系心源性猝死,系纠打过程中情绪激动及外伤等因素所致。  

  一时的冲动,竟带走了一条宝贵的生命,换来了牢狱之灾,朱某悔之晚矣。
  编辑:张冰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