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检察维权引领青少年人生路
2018-01-12 14:32:00  来源:

   作者: 蒋春富

  来源:江苏法制报 2018年1月10日头版  

  “市检察院十多年如一日,关注青少年成长,如春风化雨、润人心田,工作实实在在,成绩有目共睹。”日前,在扬中市检察院开展的代表委员联络活动中,一位担任中学领导的人大代表高度评价检察工作。  

  近年来,扬中市检察院以“知心姐姐”维权热线为载体,系统性、专业化地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江苏省青少年维权岗,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维权团队成员先后被评为江苏省“成长护航使者”、政法系统“忠诚卫士”等众多荣誉。  

  “知心姐姐”老品牌焕发新光彩  

  在扬中各中小学校师生中,“知心姐姐”是一个响当当的名字。  

  “知心姐姐”最早起源于一部电话。1995年4月,扬中市检察院在全国检察系统较早开通维权热线。22年来,前后五任“知心姐姐”大爱接力,通过一部电话架起了检察院与青少年之间的连心桥,累计为全市4600余名青少年及其家长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  

  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2013年,该院成立10多名女干警组成的“知心姐姐”团队,并分案件办理、法律宣讲、疏导矫治三个小组,开展专业化维权服务。中小学生是服务重点。5年来,每位“知心姐姐”担任1至2所学校的校外辅导员,共在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教育10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超过8万人次。  

  去年3月的一次“‘法’海漂流奇幻之旅”法治宣传活动格外引人关注。“在法治的瀚海里徜徉,享受图书漂流的乐趣;结识新朋友‘呼噜噜’与‘独角兽’,寻找开启学法大门的钥匙……”活动海报一经推出,瞬间就吸引了扬中市20多所中小学校大批小粉丝。“知心姐姐”为同学们选购了普法插画读本《呼噜噜与独角兽的幸福生活》,在扬中市各所学校“漂流”,签有小读者名字的图书由“知心姐姐”统一回收,邮寄给山区的孩子们,让法治继续传播。  

  “知心姐姐”还将维权工作向基层延伸,在辖区学生最多的新扬社区、新坝社区等建立“法治图书漂流屋”“知心姐姐家长学校”等,每年在全市各社区开展“青春与法同行”等系列主题活动20多场次。  

  2017年10月,扬中市民政局向“知心姐姐”颁发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扬中市知心姐姐法律服务社正式成立。该院还“乘热打铁”,积极推动政法委牵头,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注入专项经费,用于全市司法机关购买专业社工服务,系统性地开展青少年司法保护工作。  

  呵护每一个“乖宝宝”  

  扬中是长江中的岛城,民风淳朴,刑事犯罪率低,但是每年也会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015年以来,该院坚持专人专办,从速办理此类案件22件,成年被告人人均获刑3年4个月。  

  惩治每一个坏人的同时,积极抚慰心灵受伤的“乖宝宝”。  

  2014年,扬中市检察院成立“心海护航”工作室,邀请多名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等服务。月月是第一个受益者。  

  月月本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一天奶奶出去工作,月月独自在家午睡。岂料小区的门卫趁奶奶不在家,偷偷溜进婷婷家中对她进行猥亵。案件发生后,月月心理产生恐惧,性格发生变化,沉默寡言。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很快将门卫绳之以法。同时,针对月月父母离异、与奶奶相依为命的状况,检察官坚持经济救助和心理疏导相结合,及时为月月家发放了5000元救助金,并引入社会力量开展持续救助。  

  在“心理护航”工作室,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对月月进行心理测试,通过沙盘疗法等方式,持续开展心理矫治和辅导,在游戏中教给她自我保护的方法。现在,月月已经迈过了心理的那道坎,和同龄人一样上学、游戏、生活。  

  据统计,2015年以来,该院为未成年被害人家庭发放救助款3万元,通过心理辅导计划,帮助30名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心理困境。该院还结合办案,分析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易发环节,向相关学校和社区提出建议10余项,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受侵害案件大幅下降。  

  “私人定制”个性化帮教  

  “孩子,以前是爸爸对你关心的太少了,老爸后悔啊……”“爸,您别说了,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做违法的事了,我什么都听您的……”  

  父子俩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抱头痛哭,这泪水中既有悔恨,也有释怀。  

  这感人一幕发生在一次特殊的成人礼上。2016年,该院对这5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并针对他们的心理特点和犯罪原因,制定了个性化的帮教措施。在帮教尾声,“知心姐姐”化身‘愿望规划师’,为他们“私人订制”成人礼。5名未成年人与他们的家长以及结对帮教的“知心姐姐”敞开了心扉。  

  近年来,扬中市检察院坚持“教育先行”,出台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评估等11项措施,推行“学法懂法教育→传统文化教育→理想前途教育”递进式帮教模式,帮助12名青少年重扬生活之帆,重返校园或走上工作岗位。  

  “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不能靠检察院单打独斗,必须全社会共同参与。”扬中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长王樱深有感触。近年来,该院积极尝试向社会借力。2015年4月,在新扬社区成立“青春护航站”,招聘12名帮教志愿者担任“青年导师”,推行以“知心姐姐”团队、“青年导师”团队、心理咨询师团队为主导,社会力量全面参与的“3+N”合力帮教机制。  

  在去年的一起聚众斗殴案中,犯罪嫌疑人小李因母亲早年离家出走、父亲是聋哑人而内心极度自卑,人生走了弯路。为了唤起小李的责任心和自信心,青年导师参与到帮教中来,带领小李与聋哑儿童开展体育活动、参加义工活动、看望敬老院的老人……一次次的特殊经历,让小李重新审视自己,懂得了珍惜生活。  

  2017年,扬中市检察院在全国检察系统率先开发运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云平台。该平台通过纳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未成年人被害案件、低龄恶性犯罪案件以及未成年人治安处罚案件等案件信息和帮教矫治等特别程序落实情况,实现司法机关与社工帮教的无缝衔接。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赞叹道:“司法保护云平台的运行,让我市青少年维权工作迈上了信息化的‘快车道’!”
  编辑:张冰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