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检察机关作风建设的决定
2017-01-06 11:36:00  来源:

   为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更好地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创优创特发展,根据省院和市委的有关要求,经市院党组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检察机关作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加强检察机关作风建设,是实现全市检察工作创优创特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贯彻省院和市委的工作部署,确保全市检察机关公正执法、全面履行职能的重大任务。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总要求,以加强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以人民满意为目标,推动作风效能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全市检察机关作风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干警争创一流信心不足、创新意识不强、群众工作不细、纪律遵守不严格等现象时有存在,制约着检察职能的全面、高效发挥,影响了检察机关在群众中的形象。全市检察机关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从小事抓起,从细节做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检察机关作风建设,全力推进检察工作创优创特发展。

  二、明确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检察机关作风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以促进全市检察工作创优创特发展为目标,大兴学习之风、创新之风、务实之风、服务之风、公正之风、廉洁之风、文明之风,在全市检察机关努力形成勤于学习、善于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快捷高效的良好风尚。

  (一)大兴学习之风,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夯实思想理论基础

  1、加强科学理论武装。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体检察人员头脑,立足检察队伍实际,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深化对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公平性和法律性的认识,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切实做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2、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按照全面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的要求,坚持面向一线、面向基层,突出培训业务骨干,提高干警的检察业务水平,确保检察人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着力提高办案技能、工作效率和执法能力。深入开展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立足岗位,紧贴实务,突出实用,人人参与,开展业务竞赛,适时组织主要检察业务全市性竞赛活动,推进教育培训体系和内容方法创新。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从内容和形式上进一步丰富“清和大讲堂”等专题知识讲座,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不断解放思想,丰富知识,优化思路,改进工作,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各项工作的思路和对策,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大兴创新之风,更新执法理念,着力培育亮点特色

  1、大力推进思想观念创新。按照新形势下党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进一步强化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提升自主创新意识、自主创新能力,以更加开放的思维、富于前瞻的眼光研究新情况,寻求新突破,培育新亮点,努力提升检察工作的发展层次和社会影响。

  2、大力推进工作实践创新。坚持“抓亮点、创特色、塑品牌、重效果”的工作思路,在工作中挖掘特色、在优势项目上做大特色、在提质增效中彰显特色。要做大做强既有的特色工作,努力在检察工作一体化建设、延伸检察触角、反贪业务基础建设、职务犯罪案件逮捕权上提一级、案件监督管理等已经形成一定影响的特色工作上不断拓宽新思路、运用新手段、创建新载体、赋予新形式、凸现新效果。要加大对潜质好、公认度高的工作项目的培育力度,按照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正义、有利于检察职能发挥、有利于提高工作质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队伍管理规范化建设、特困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等创新举措的理论总结与实践探索,力争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

  3、大力推进创新体制建设。市院要加强工作调研,加强对全市特色工作的指导、引导,在保护、鼓励基层院创优创特积极性的同时,为基层想题目、出主意、搞策划、抓提炼。对于经过实践检验的工作项目,要及时树立典型、宣传推广。

  (三)大兴务实之风,着力提高检察执法活动的公信度

  1、加强调查研究。全市检察机关在把握大局、吃透上情的基础上,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条件和需求,把上情与本情有机结合起来,分析问题,厘清思路,找准定位,有重点、有步骤、有创造性地采取措施,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把上级部署贯穿于各项检察工作中。各基层院和市院机关各部门每年要确立一至两个专题,结合实际工作和重点难点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切实做到调研一个专题、推进一项工作。

  2、狠抓工作落实。深入加强全市检察机关“执行力”建设,树立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的现象。坚持定期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分析执行不力的原因所在,强化督查检查,充分发挥制度在规范化建设中的保障作用、约束作用、引导作用。

  3、强化责任保障。确保工作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三制”到位。建立和强化工作责任制,使工作到人,目标到人,责任到人。建立和强化目标责任制,把绩效考核与工作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公务员和其他人员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和强化责任追究制,根据考核的结果严肃纪律,该追究责任的严肃追究,该惩处的严肃惩处。

  (四)大兴服务之风,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增强检察工作的社会认可度

  1、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深化为大局服务的正确认识,按照“三个至上”、“三个统一”、“三个效果”的要求,努力创造符合党和人民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符合检察工作发展规律,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业绩。要坚决摒弃衙门作风、神秘主义,自觉把自身工作置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中去,在探索检察工作与经济发展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上下功夫、求实效。

  2、提升服务水平。要以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群众为工作的出发点,坚持把履行职责作为服务大局的有效途径,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要求,不断探索服务的新途径、新方法,以稳定的治安环境促进发展,以公正的法治环境推动发展,以有力的司法保护服务发展,努力为改革护航,为发展服务,为稳定尽职。

  3、把握服务重点。按照“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主动服务第一要务,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上下功夫、求实效。进一步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持续深入,紧紧围绕“五大为民工程”的要求,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用办案的力度和成效来促进民生的改善,促进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解决。

  (五)大兴公正之风,努力确保检察权的行使合法、公正、透明

  1、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进一步完善内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立案、侦查、批捕、起诉等各个诉讼环节间的相互监督制约,深化案管工作机制改革,提升案管工作质效。强化市院对基层院执法活动的监督,落实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检务督察等制度,严格执法办案纪律,切实将不规范、不文明、不严格执法的问题发现并消灭在萌芽状态,力争使每一项执法活动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

  2、强化外部监督制约。不断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以人大的权力监督推进和保障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积极为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有效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作用,促进检察权的规范正确行使。积极开展“阳光检务”活动,进一步扩大和落实检务公开,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检察机关的社会满意度。

  3、强化干群双向监督。领导干部在落实“一岗双责”的同时,要主动接受干警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全面监督,切实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多管齐下的监督工作体系,形成上下重视、全员参与、互相监督、共同改进的良好氛围。

  (六)大兴廉洁之风,打造严明过硬的纪律作风,提升公正清廉的检察形象

  1、切实加强廉政教育。紧紧围绕市院党组提出的“修炼‘三心’、重视‘三节’、务必‘三戒’”的要求,把教育作为干警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和示范引导作用,注意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检察人员廉洁从检意识,把牢反腐关口。要着力把职业道德建设与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使检察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细化、融入到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中,贯穿于行使检察权的各个方面,落实到检察人员的具体行动上来。对检察干警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进行必要的提醒诫勉谈话,促其迅速改正。

  2、切实加强“一岗双责”。各基层院和市院机关各部门的负责人要切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认真抓好责任的分解、考核、追究和奖惩兑现,充分调动党组一班人、部门全体负责人落实责任制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的应有作用,形成层层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狠抓落实的整体合力。

  3、切实加强“禁令”落实。对高检院、省院相关的禁止性规定,特别是今年明确和重申的领导干部“十个严禁”、颁布的“禁酒令”以及部署开展的专项治理活动,要搞好宣传、坚决落实、加强督察。要继续把纪律规定的执行落实延伸到干警8小时以外,更有效地防止8小时以外出现问题。

  (七)大兴文明之风,大力塑造“文明检察”的品牌形象

  1、进一步丰富创建载体。以争创省级文明行业为目标,不断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要采取有力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实施纲要》,通过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环境文化和行为文化四种途径,不断提升检察干警的素养品位,增强检察机关的凝聚力和检察干警履行职责的能力。深入开展提炼、解读、弘扬镇江检察精神活动,强化“忠诚、清廉、公正、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要创新文化建设载体,通过建设院史陈列室、荣誉室以及开展读书活动等,在全市检察机关形成浓厚的文化氛围。通过生动活泼的文体活动,丰富干警生活,增强干警体质,陶冶干警情操,创造快乐、和谐的工作环境,形成积极向上的合力。

  2、进一步倡导勤俭节约。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增强节约意识,坚决制止和杜绝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等现象。办一切事情都要遵循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原则,量力而行,精打细算,讲求实效。

  3、进一步营造和谐氛围。要切实尊重检察人员的主体地位,发挥干警的主动性,调动干警的积极性。要尊重干警的参与意识,把干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落到实处。要更加注重干警的精神需求,更加注重干警的发展需求,培育健康、有为、竞争、向上的群体意识,创造具有凝聚力、充满亲和力的检察环境。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务求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1、健全组织领导。市院成立“全市检察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根据院党组的部署,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检察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研究解决作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各基层院和市院机关各部门要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抓好落实。要充分发挥政治工作的优势,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使全市检察机关作风建设稳步协调开展。要不断创新抓作风建设的方式方法,突出特色。除市院统一组织开展的工作、活动外,各基层院和市院机关各部门要联系各自的业务工作实际和干警的思想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组织开展富有特色、行之有效的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载体,丰富内容,强化效果。要加强宣传,利用多种途径、多种媒体宣传检察机关的工作性质、地位作用、职责使命、英模人物、工作业绩,充分展示检察干警的风采,扩大检察机关在社会的影响力。

  2、强化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全市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高检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抓好自身的作风建设,带头勤奋好学、学以致用,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转化为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能力;带头心系群众、服务人民,从解决群众最现实最关心的问题入手,让群众真正受益;带头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在层层狠抓落实、层层解决问题上下真功夫;带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自觉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带头顾全大局、令行禁止,正确认识和处理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确保检令畅通;带头发扬民主、团结共事,加强党性锻炼和个人修养,共同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氛围;带头秉公用权、廉洁从检,自觉置权力于监督之下,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带头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做倡导新风正气的表率和楷模,在广大干警中树立良好形象。

  3、发挥市院机关带头作用。市院机关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努力提高自身作风效能建设水平。要在“服务”上狠下功夫,真正把市院机关摆在“服务者”的位置,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本领,提高服务效率,增强工作合力,减少推诿、磨擦、扯皮现象,使机关运转更顺畅,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具体工作更加到位。要在“规范”上狠下功夫,进一步健全落实通报、督察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督促各部门和每位干警职工自觉遵规行事、按规办事。要在“文明”上狠下功夫,市院机关每位干警职工都要紧扣细微,抓住细节,努力做到仪容仪表更端庄,言行举止更文明,公务礼仪更标准,公益形象更良好。

  4、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制度机制建设是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推动长效发展的根本保障。要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保证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发展。要把落实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与建立和完善纪检巡视制度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机关作风的督促检查,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

  编辑:张冰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