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革命传统,教育和引导全市检察干警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和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根据中央政法委、高检院和省院的统一部署,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深化“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市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优良传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全市检察干警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弘扬光荣传统,坚定政治方向,强化检察职能,保障民生民利,奋力创先争优,推动科学发展,以良好精神面貌和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人民检察创建80周年。
二、基本要求
(一)发扬光荣传统,坚定理想信念。全市检察干警进一步增强对党和检察队伍光荣传统本质内涵的深刻理解,自觉继承和大力弘扬“追求真理、百折不挠,艰苦奋斗、不怕牺牲,忠诚使命、无私奉献”的光荣传统,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坚持“三个至上”、“四个忠于”不动摇。
(二)推动创先争优,提升党建水平。两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的意识,团结带领全体检察干警积极投身服务镇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争当全国检察机关科学发展排头兵的生动实践,强化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观念,明显提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加强作风建设,践行根本宗旨。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高效的办事效率抓好工作落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镇江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四)促进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自觉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办案措施,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查办职务犯罪力度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做到监督力度与监督质量、效果并重,抗诉与息诉并重,监督与支持并重,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基本原则
(一)人人参与原则。从市院机关到基层一线,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党员干部,人人参与活动,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
(二)正面教育原则。把正面教育贯穿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始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调动和激发全体检察干警的工作热情。
(三)注重实践原则。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统一、主观世界的改造与客观世界的改造相统一,把崇高的理想信念、强烈的宗旨意识转化为公正廉洁执法、推动检察工作的实际行动。
(四)群众路线原则。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标准,让群众看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感受到检察机关发生的新变化、新气象。
(五)务求实效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少而精地组织活动,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确保检察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检察工作水平得到新提高。
四、实施步骤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2011年3月开始,至2012年3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展开活动、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3月)
1.深入发动动员。3月下旬,市院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全市检察机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基层院要及时进行发动动员,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院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搞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
2.成立组织机构。市院将成立以蒋伟亮检察长为组长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负责全市检察机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各基层院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立相应机构,抓好本院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3.制定实施意见。市院将根据高检院和省院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和计划表,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各基层院也要根据本院实际,制定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计划。
(二)展开活动阶段(2011年4月至2012年1月)
1.开展宣讲教育,弘扬传统,坚定信念。全市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因院而异,创新宣讲教育载体,丰富宣讲教育形式,引导全市检察干警弘扬光荣传统,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
(1)宣讲传统提升站位。通过广泛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和人民检察创建8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对全市检察干警进行深刻生动的光荣传统、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执法为民教育。一是组织革命传统报告会。邀请革命前辈、党史专家、离退休的老领导作报告,使全市检察干警接受深刻的革命传统教育。二是瞻仰革命旧址。市院和各基层院要组织干警瞻仰革命旧址,重走革命路,回忆传统,坚定信念。三是开展党课教育。市院和各基层院要在6月上旬进行党课教育,由检察长亲自上党课,讲党史,话检察,教育检察干警坚决服从党的领导。四是举办“颂歌献给党”歌咏比赛。6月中下旬,市院举办全市检察机关庆祝建党90周年“颂歌献给党”歌咏比赛,传唱红色歌曲。五是举办“党在我心中”摄影采风活动。展示全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新成效,抒发干警爱党之情。六是举办人民检察创立80周年历史回顾讲座。通过重温人民检察创立和发展历史,使干警筑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更好地激发工作热情。七是举行宣誓活动。市院和各基层院要分别举行检察干警宣誓活动,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的职业使命感、职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八是举办主题演讲比赛。9月下旬,市院举办纪念人民检察创立80周年主题演讲比赛,展现检察干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的政治本色和检察工作、队伍建设的巨大成就。
(2)专题学习深化教育。在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学习活动,一是组织观看专题片。全市两级院要组织干警观看中央政法委拍摄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专题片,在全市检察干警中普遍进行一次深刻、生动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教育。二是组织理论学习。全市两级院党组要在专题学习的基础上,结合中心组学习,深入剖析重大历史和现实事件,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要组织检察干警深入讨论和剖析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学观点在执法办案中的具体表现及危害,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教育,开展析案明理,切实引导全市检察干警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三是组织学习交流。5月,市院举办全市两级院中心组学习交流会,交流专题学习心得体会。
(3)深入讨论提高认识。在深入学习的同时,要积极组织干警开展讨论,重点围绕 “为什么入党、为什么从检、为什么奋斗”开展大讨论,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干警继承和弘扬“追求真理、百折不挠,艰苦奋斗、不怕牺牲,忠诚使命、无私奉献”的检察光荣传统,自觉把崇高的理想信念与肩负的法律监督使命紧密结合起来,以公正廉洁执法的实际行动,坚决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捍卫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成果,捍卫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市检察机关要通过支部集中学习讨论、理论研讨、座谈讨论等形式,结合我市检察工作实际,贴近检察干警的思想和执法办案的实际,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讨论解决什么问题,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的落实。
2.推进创先争优,凝聚检心,鼓舞士气。全市检察机关要抓住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契机,结合贯彻市委“更高标准争一流、更大范围争位次、更高层次争荣誉”主题实践活动,围绕镇江检察实现“三个一流”的目标,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1)公开承诺事项。市院对“更高标准争一流、更大范围争位次、更高层次争荣誉”主题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鼓励干警立足岗位,积极投入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市检察机关形成奋力拼搏、勇挑重担、争做表率、敢于超越的良好氛围。结合检察职能和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市院机关创先争优目标承诺书,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全面推行党员挂牌上岗,深化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
(2)评选表彰典型。全市检察机关要以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人民检察创建80周年为契机,开展选树身边的先进典型活动,评选表彰一批理想信念坚定、工作业绩突出、职业形象良好、人民群众公认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一步凝聚检心、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市院将于“七一”前,向省院、市委政法委推荐我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3)比学赶超先进。组织学习《政法群英录》、《检察英模风采录》教育读本,用顾晓生、张林、秦彪等先进事迹作为创先争优最生动、最直接的教材,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深入开展座谈、讨论,向先进学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市院将以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举办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报告会,开展“党员先锋”——先进典型、先进经验的宣传报道,充分展示检察机关及检察干警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在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掀起比学赶超先进的新高潮。
(4)加强党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市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两级院党组的建设,把党对检察工作的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落到实处;深化“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积极创新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模式,创新活动内容方式,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开展党委(总支)点评支部、支部讲评党员,普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作风建设,从严治检,优化形象。狠抓《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检察机关作风建设的决定》的贯彻落实,以促进全市检察工作创优创特发展为目标,大兴学习之风、创新之风、务实之风、服务之风、公正之风、廉洁之风、文明之风,在全市检察机关努力形成勤于学习、善于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快捷高效的良好风尚。
(1)坚持求真务实发展。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研究编制检察工作“十二五”规划措施,在谋划科学发展上下真功夫;要抓好全市检察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的落实,在推动工作落实上下真功夫;要认真抓好创新项目申报和实施,在锐意改革创新上下真功夫;要逐渐完善符合检察机关特点的综合考评工作机制,在加强基层院建设上下真功夫。
(2)坚持公正廉洁执法。一是按照市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0年版)〉的通知》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检察干警执法规范轮训,组织干警观看中央政法委制作下发的警示教育专题片、暗访评查活动片。二是通过自查、互查、开门查,两级院要深入查找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三是健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各项制度,加强考核管理,坚持从治庸中提能力、从治懒中增效率、从治散中正风气。四是狠抓市院《关于加强检察干警违纪违法风险预警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常态化管理,切实执行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关于规范检察干警与律师交往行为的暂行规定等重要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机制,特别是要全面完善案件监督管理机制,对执法办案全过程实施动态、实时、有效的监督。
(3)塑造文明检察品牌。按照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的要求,两级院要认真总结前几年检察文化建设的经验做法,紧紧围绕省委、市委的要求和上级院关于深化检察文化建设的部署,大力推进检察文化创新,着力以文化的力量来促进公正、倡导文明,以文化的氛围来陶冶情操、提升素质,以文化的辐射来凝聚力量、振奋精神。市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打造镇江检察文化名片”活动,通过组织申报、培育打造、名片确认、宣传展示,在推动全市检察文化建设的同时,包装推出一批影响大、认可度高的文化品牌,集中加强对文化品牌的宣传,进一步优化镇江检察形象。10月中下旬,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研讨会,交流全市检察文化建设的成果,树立1—2个基层检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集中推出代表镇江检察形象的“检察文化名片”。各基层院要按照市院的部署,整合资源,积极参与,深化文化育检工作,进一步繁荣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建设,不断增强检察干警的凝聚力。
4.践行执法为民,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站稳群众立场,不断创新群众工作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在实践上下功夫,在行动上见成效。
(1)加强群众观念教育。开展群众观、宗旨观教育,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深入查找和剖析群众观念淡薄的各种表现,深刻反省自己的群众感情、群众观点、群众立场,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基本问题,坚决纠正和解决对群众诉求置若罔闻、敷衍塞责,与群众打交道高高在上、颐指气使,冷硬横推、吃拿卡要,耍特权、逞威风,甚至以权谋私、违法办案等突出问题。
(2)强化职能保障民生。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入手,通过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更加有效地保障民生民利。依法打击各类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刑事犯罪,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增强群众安全感;坚决查处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失职渎职行为,遏制涉及民生的领域各类严重犯罪发生;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贪赃枉法、放纵犯罪等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畅通渠道化解矛盾。建立“大控申”工作机制,加强内设机构在化解涉检矛盾纠纷之间的协作,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探索建立第三方介入涉检信访工作机制,积极将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引入到涉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之中,提高涉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公信度和实效性。进一步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完善对群众投诉及时受理、查究、反馈等制度,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将12309举报电话集中到市院统一受理,并进一步拓展功能,建立检察机关服务民生电话热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4)延伸职能服务群众。加大延伸检察触角工作力度,通过延伸法律监督工作触角,进一步促进基层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推进派出检察室和检察工作站建设等工作,重点是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上动脑筋、下功夫,力争形成有特色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深化涉罪外来人员观护帮教、特困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等工作,完善未成年人犯罪专门办理、分案起诉、回访帮教机制,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品行调查、初犯偶犯免除前科报告义务、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积极解决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管理滞后问题。
(5)提高群众工作本领。把做群众工作的基本要求、主要技能和维护群众利益的重点事项纳入全市检察干警培训和岗位练兵的范畴中,结合各层次、各岗位的特点,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练兵活动。市院将举办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培训班,着力开阔带队伍、抓业务、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视野和思路,切实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能力,推动工作、落实工作的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廉洁自律以身作则的能力。分条线组织全市检察机关业务骨干轮训,认真学习《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0年版)》,增强运用法律政策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能力,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运用检察信息技术和现代科技手段强化执法办案的能力,善于思考、自我提高的能力以及严于律己、规范执法的能力。各基层院在落实《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过程中,要着重训练干警学会正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化解群众的各类利益诉求,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警、机关干警到基层一线、到信访部门、到街道乡镇挂职和任职,在实践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5.建立完善机制,巩固成果,拓展成效。全市检察机关要结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眼于长远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巩固和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1)建立宣讲教育机制。把光荣传统、理想信念、执法为民作为日常教育和各类检察培训重要内容,成立宣讲团,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宣讲教育活动。
(2)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认真总结近年来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经验,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制度,在强化党内监督和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的同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形成内外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
(3)健全规范执法机制。深入贯彻执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按照制度完备、程序严密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规则,建立办案质量和时效预警制度,强化对执法过程、执法质量的检查考评,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规范行使。
(4)建立为民服务机制。按照扎实管用、简便易行和规范性的要求,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探索建立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的新途径、新办法、新机制,完善规范乡镇检察室、开展“三走进三服务”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民意收集、研究和转化机制,检察机关服务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机制,实现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至3月)
1.开展“回头看”。对照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回头看”,重点检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所有内容的完成情况,逐项核实,查漏补缺。
2.组织验收。对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以思想认识有大提高、精神面貌有大提振、工作水平有大提升为标准,通过实地检查、抽查考核、群众评议等形式,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验收。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进行廉洁从检规定、检察官职业行为规范、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制度规范的统一考试,确保取得好成绩,考试成绩将作为检验各基层院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并列为综合考评的主要内容。
3.认真总结。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总结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经验和体会。2012年2月底前,各基层院要将活动总结上报市院。
五、活动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市两级院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省院徐安检察长、市院蒋伟亮检察长在全国、全省、全市检察机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实践,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和榜样力量带动和影响其他干警。
(二)严格活动标准。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一项一项抓落实,规定内容要保质保量完成好,在确保活动内容落实的前提下,倡导不拘一格、创新载体,突出特色、丰富多彩地开展活动,增强活动效果,切实解决漂浮、空泛、“两张皮”等问题。活动情况最后市院将对各基层院进行测评,并结合“人民检察院满意度”调查,在群众中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纳入到对各基层院年度工作考评。
(三)注重统筹兼顾。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本单位正在开展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纳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之中,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切实做到开展活动与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四)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检察宣传阵地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市院将编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简报,并在市院网站开辟活动专栏。各基层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整合宣传资源,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以及活动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同时,要注意发挥各级工会、妇委会、共青团、检察官协会的作用,把各方面的力量调动凝聚起来,切实增强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