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荏苒,时光如水。还记得年少时,每当路过检察院门口,那明亮耀眼的国徽,那庄严肃穆的气氛,总让我不由得肃然起敬。大学毕业后,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崇尚,我跨入了人民检察的圣坛。我无法忘记第一次穿上检察制服时的自豪与荣耀,无法忘记拿到第一本案卷时的满腔热情和沉甸甸的责任,无法忘记第一次看到公诉人胸前佩戴检徽,在法庭上义正言辞指控犯罪时的凛然正气,从那一刻起,检察官这样一个名字,就深深的烙在了我心中,从那一刻起,就注定我与检察事业、与责任、与奉献、与忠诚结下了不解之缘!我对自己说,我要把我的智慧和汗水,把我的整个青春和生命,都交给国家的利益和法律的尊严,交给公平、正义和良知,交给蓝天下闪闪发光的庄严国徽!
“直面人生的挑战,不肯轻易言败”这是我的个性。刚进检察院,我被安排控申科从事内情工作,在工作中我谦虚谨慎,不懂就问,努力做到“眼勤、脑勤、手勤、腿勤”,在最短的时间内熟练掌握工作要领,顺利完成了从大学生到检察官的角色转变,成为科长的好助手,同事的好搭档。2006年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后,我积极参与办案,经过老同志的“传、帮、带”,我的办案能力明显提高,我主办的案件在镇江市院的办案流程质量考评中做到了“零扣分”。此外,我还报考了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并被南京大学录取。三年多来,我参与接待群众信访百余人次,在争创“文明接待室”的工作中,面对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的压力,我没有退缩。在院党组的领导和全院干警的关心支持下,我们团结协作,加班加点,整理各类卷宗一百多本,终于创成了“省级文明接待室”和“全国文明接待室”,
2008年5月,我通过竞争上岗担任了公诉科副科长一职。原本熟悉的控申业务与公诉相比有了很大的变化,不仅要有独立承办案件的本领,还要有出庭公诉和理论调研的能力。我积极调整心态,虚心向科里其他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同志学习,短短一个月就独自站在公诉席上指控犯罪,今年我所起诉案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且无改变定性情况发生,起诉准确率达100%。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占提起公诉案件的60 %。只有多办案,办难案,才能迅速成长起来,成为公诉工作的“熟手”。今年,按照最高检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我院开展了“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这项活动由公诉科牵头,在活动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和全科同志共同努力,加班加点,对2008年以来的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判缓、判免以及罚金刑、减刑假释等多种案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建立了14本台帐,经受了省院抽查、市院检查和丹徒区院的互查,得到了上级院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