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
1.审查逮捕。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940件1565人,同比分别上升22.40%、上升34.45%。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705件1130人,同比分别上升3.98%、上升18.20%;不批准逮捕共456人,同比上升97.40%,不捕率为28.75%,同比上升9.29个百分点。
2.审查起诉。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2878件4534人,同比分别上升16.52%、上升27.68%。经审查,共决定起诉各类犯罪2230件3349人,决定起诉件数同比下降3.71%、决定起诉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决定不起诉391人,同比上升68.53%,不起诉率为10.45%,同比上升3.97个百分点。
二、民事检察
1.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
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51件,同比上升4.86%;审结121件,同比下降18.24%。民事裁判案件监督率22.31%。
2.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
受理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29件,同比上升26.09%;提出检察建议24件。
3.民事执行监督案件
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8件,同比上升52.00%;提出检察建议23件,同比上升53.33%。
4.民事支持起诉案件
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93件,同比上升138.46%;审结93件,审结率100.00%。审结后,支持起诉93件。
三、行政检察
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3件,审结31件。 受理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12件,提出检察建议12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70件,同比上升20.13%。共提起公益诉讼14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
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32人,经审查后逮捕未成年人犯罪18人。
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66人,经审查后起诉未成年26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0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
接收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1637件次,审查后受理412件次 ;共受理司法救助申请113件,实际救助人数101人,发放救助金91.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