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邹徐文(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邹徐文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04年至2018年,被告人邹徐文利用担任沛县县委书记,徐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常务副市长,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先后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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