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2016年1月以来,被告人谭龙志(男,29岁,江苏邳州人)纠集李帅帅(男,27岁,江苏邳州人)、孙贵扬(男,26岁,江苏新沂人)等人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采用恐吓、胁迫、非法拘禁等手段暴力催债,并协助丹徒区陆村原书记谢辉剑(另案处理)暴力防违拆违,对有关线索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先后在丹徒区境内实施寻衅滋事犯罪18起、故意伤害犯罪1起、非法拘禁犯罪3起。
案发后,丹徒区检察院迅速成立由分管副检察长及业务骨干组成的捕诉一体专业化办案组,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经全面细致审查,对4人追加遗漏犯罪事实,对2人在犯罪集团中的地位改变认定,并依法提起公诉。近日,丹徒区法院一审采纳全部公诉意见,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7个月至6年不等刑罚。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工作要求,对审查发现的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线索2件3人,依法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其中1起案件已提起公诉,目前正在法院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