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句容市人民法院对句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镇江市丹徒区民政局副局长陈新(乡科级副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作出判决。以被告人陈新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镇江市丹徒区民政局副局长陈新一审获刑
2017-08-29 13:22:00 来源:
编辑:张冰茜
日前,句容市人民法院对句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镇江市丹徒区民政局副局长陈新(乡科级副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作出判决。以被告人陈新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