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城市干道工程建设办公室工程审核科原科长陶雅君一审获刑
2017-02-04 19:20:00  来源:

   日前,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对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镇江市城市干道工程建设办公室工程审核科原科长陶雅君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陶雅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案件详情

  2002年中秋节前至2016年春节期间,被告人陶雅君利用其先后担任镇江市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镇江市特种垃圾渣土管理处党支部书记、镇江市城市干道工程建设办公室工程审核科科长等职务便利,在工程劳务分包、资金安排、工程承揽、质量验收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2.8万元。

  编辑:张冰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