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医保中心信息科职工为内应,通过伪造医疗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等材料,四年多时间合谋报销虚假医疗费用99次共计268万余元。6月28日,由江苏省丹阳市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峰、贡建新犯诈骗罪一案一审宣判,周峰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罚金15万元;贡建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18万元。
一拍即合 共谋生财之道
贡建新今年42岁,仅有初中文化的他早年从事出租车运营工作,2010年到2014年间做起了投资生意,因经营不善,他便四处寻思着如何赚钱。2011年10月份的一天,周峰正在上班,贡建新便以到医保中心会老朋友为由头,顺便和周峰拉起了家常,之后的日子,贡建新经常邀请周峰吃饭、唱歌,一来二往,两人便成为了朋友。周峰是信息科的职工,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数据机的维护、IC卡坏卡的确认、IC卡采集后的编辑、复核及数据核对等工作,实际上周峰具备接触所有医保卡及其信息资源的便利。于是2011年下半年的一天晚上,贡建新找到了周峰,合计着谋谋“大业”。两人商量,由周峰提供参保人员的医保卡给贡建新,贡建新拿着医保卡再去上海、南京等地医院弄医疗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最后由周峰到医保中心代理领取报销费用。骗取的医保费周峰分得三分之一,贡建新分得三分之二,因为假的报销材料需要贡建新通过其阿姨葛兰(化名,现在逃)弄到手,因此也需要给她点儿好处费。
有了计划便要赶快实施,在2014年之前,凡是在镇江地区以外的医院就医报销的,都必须由丹阳市人民医院或丹阳市中医院出具转院证明,由于周峰是丹阳医保中心的职工,相当于医保中心的“内部人士”,报销不需要出具相关证明,贡建新便是看重了周峰的这点儿“资源”。2011年11月底一天,周峰正在给医保卡损坏的参保人员换卡,其中有两个参保人员的两张卡损坏了,卡里没有钱,于是周峰就将这两张医保卡上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发给贡建新,贡建新收到短信后就通过葛兰搞到了与参保人员相对应的假医疗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再交由周峰,由周峰代为报销并领取了18000元,周峰分到了5000元。
尝到甜头 疯狂敛财
为了掩人耳目,周峰办了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两张银行卡,同时还用他的几个朋友的银行卡来转移这笔“财富”。周峰每天上班想的事情就是怎样搞到更多的医保卡,于是他编出了很多理由,有的是他向朋友借医保卡用一用的,有的是给了好处费告知他们可以套现的,有的是借口医保卡要检测,需要暂存在医保中心一段时间,而贡建新拿到了这些医保卡的信息,便立即找到葛兰,开具上海长海医院、上海肺科医院、中山医院、华山医院、上海长征医院等数十家医院的假发票、假出院小结、假费用清单等材料,再由周峰到医保中心报销。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2011年11月至2016年3月,周峰、贡建新合谋伪造相关住院治病材料,报销虚假医疗费用99次,骗得医保款共计人民币268万余元。
这样的“赚钱”方法来的太容易,周峰便过起了他的小资生活,丹阳有个科鲁兹车友会,周峰便在车友会里摆大款,只要有聚餐、唱歌等活动,费用都由他来出,以此显示他的阔绰。而贡建新也一样,在花天酒地中花尽了所有的非法所得。
票据核查异常 惊动稽查部门
2015年12月,丹阳医保中心稽核科对参保人员提供的报销凭证进行例行稽查,发现参保人员殷某、李某等人报销时提供的医保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出现异常,而送报人是周峰。过了几天,又有参保人员拿着医保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到中心报销,但所持发票与殷某、李某提供的发票相似,且纸质发票与正常发票不同。于是稽查科便向相关参保人员及对应的南京某医院询问情况,发现均系伪造。随后,稽查科通过对各个参保人员提供的住院号到对应医院进行核查时,发现部分参保人员的住院号在对应的医院无法查到、或者与病历情况不相符,确认这些参保人员提供的医保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为虚假材料,而送报人均为周峰。2016年5月8日,丹阳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到公安机关报案,当日,丹阳市公安局对周峰立案侦查。次日,周峰投案自首。经周峰协助,2016年5月9日,贡建新被抓获归案。
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的办理显现出异地就医结算过于滞后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犯罪分子利用他人医保卡,有了“内鬼”呼应,通过“专业造假人”伪造医疗报销材料,给医保基金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同时,如此多的正规医保卡流入他人手中,与部分参保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缺乏维权意识,贪图小利也息息相关。检察官建议,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大医保制度和相关法律宣传,提高参保人员的医保知识和法律意识,同时,要逐步与异地医疗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关系,实现住院基本信息共享和住院票证网络查询,要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结算、财务、稽核、审计制度,提高鉴别材料真伪能力,及时堵上内部监管漏洞,真正管好、用好“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