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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新祥列席镇江市中级法院审委会
2018-08-03 10:36:00  来源:

  8月2日下午,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审判委员会2018年第11次会议,讨论检察机关提起的一起刑事抗诉案件。

  为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好“两高”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相关规定,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新祥按照规定列席该院审委会,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章纯钢主持审委会。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人汇报了该案的审理情况,张新祥检察长针对该案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特别是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发表了意见。

  张新祥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既是“两高”《关于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明确要求,也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应有之义。历年来,市检察院与市中院都保持了良好的互动关系,工作中坚持分工负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维护了公平正义、促进了司法公正,保障了镇江和谐稳定发展大局。此次列席审委会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希望能够帮助检察机关不断提升监督水平,达到检法两家双赢的效果。

  针对该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张新祥检察长指出:

  一要进一步加强检法之间的联系。要以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为契机,不断优化两级检察院和法院之间密切协作、沟通顺畅的工作关系,做履行法定职责的诤友、益友,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要进一步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要进一步严格规范列席内容,细化具体操作程序,不断增强刚性约束,市检察院和市中院要充分发挥以上率下作用,牵头梳理和总结经验得失,补齐问题短板,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落到实处。

  三要进一步提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效果。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是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价值,使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成为常态化,确保案件在审委会环节得到公正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章纯钢副院长表示,全市法院将以张新祥检察长列席此次审委会为契机,继续深化审委会制度改革,并将在今后切实转变理念,更加自觉全面地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与检察机关共同努力,共同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编辑:张冰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