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江市经济开发区检察在线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4月16日出席生态环境部挂牌仪式时强调,要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然而“黑臭废”maker们
罔顾底线的侥幸,
利欲熏心的疯狂,
亦或是对比得失的权衡……
不断挑战法律的尊严
检察官对此忍不了,举拳重击,震碎“黑臭废”滋生的一切幻想。
日前,镇江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一、案情
开发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镇江新区姚桥镇殷家村不时有小作坊从事加工生产,形成废气、废原料等污染物,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二、调 查
经认真调查核实:该村太平桥以西约200米处的一排砖瓦房内有塑料加工小作坊,生产时排放出废气,影响了空气质量,使环境遭受一定程度污染;太平桥以西约200米-300米处存在随意堆放固体废弃物、水体黑臭等环境问题。
三、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监察办法》等规定要求,镇江新区环境保护局负有对该区域内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环境行政执法并进行执法后监管的职能。
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维护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环境,开发区检察院依照修改后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程序要求,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
四、诉前程序
积极开展诉前调查,固定证据材料,依法向镇江新区环境保护局发出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对该区域内涉嫌环境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监督责任主体消除环境污染状态。对于检察机关的督促建议,环保部门十分重视,针对检察建议提到的三个方面问题,及时组织力量开展了集中清理和调查处置工作。
该案的办理,一方面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保护公益的作用,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积极主动整改,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保护公益方面形成合力;
另一方面,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国家和社会公益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同时还带来“行政联合执法、行政代覆盖、河道综合整治、河道断面监测以及更有针对性的城建计划”等一系列多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