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聪 王旭
有这么一个部门,承担着未成年人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帮教维权等重任,那就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局。
有这么一群人,她们身穿庄严整洁的制服,工作中认真严肃,却始终胸怀一颗温暖慈爱的心,细心呵护涉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那就是未检人。
有这么一个地方,肩负着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使命,那就是京口区人民检察院 “雨露工作室”。
“雨露工作室”的成立
2013年,京口院牵头出台了《关于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心理矫治工作办法》,并联合区司法局建立全市检察机关首个未成年人心理矫治中心——“雨露工作室”。说起这个名字,还有一段有趣的渊源,“雨露”二字分别取自两名京口未检人员的名字,由“于叶”的“于”、“董露”的“露”,谐音组成,寓意未检工作像雨露滋润祖国的花朵一样,帮助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走进“雨露工作室”,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墙上一幅幅温馨的装饰画,挨着墙,面对面摆放着几个软藤编织的布艺沙发。墙角设立了一个沙盘区,心理咨询师可以通过沙盘游戏观察未成年人的心理,门口的书架上还摆放着一些书籍、玩具。整个工作室装饰得温馨明亮,让人不由得敞开心扉,放松下来。
全方位的守护
谈起未检工作,董露有一套自己的理论:“未成年人处于成长阶段,心智还不够成熟且可塑性强,当他们触及犯罪,应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后的选择才是起诉,因此,我们需付出更多的爱与耐心”。
“滴滴滴…”QQ小企鹅的头像闪动起来了,原来是“雨露维权QQ”,董露介绍,这是专门申请的QQ,用来解答未成年人法律与心理上的困惑,工作日全天在线。说完,她耐心细致地回复起了留言。
回复完,董露继续介绍说:“我们工作室专门聘请四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进行一对一心理咨询,用专业手段矫治涉罪未成年人心理,引导他们重回人生正轨”。
“此外,我们重点挑选青少年犯罪易发的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古城社区,设立“雨露维权加油站”,在站点每月定期开展线下法律咨询及维权服务,或开展相关的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等等”
迷路的羔羊
每一个涉罪少年的眼泪都牵动着“雨露工作室”未检人的心,每一个罪错少年,都是一个有待管护帮教的对象。
董露介绍,在她办理过的众多案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一起利用网络论坛传播淫秽物品案。涉罪少年李诚、林浩、孙宁(均为化名),分别来自贵州、天津、江苏盐城,犯罪时均未满18周岁,且为在校生。三人无意间浏览了一个名为 “小女孩论坛”淫秽网站,一发不可收拾,后来为了提高自己的浏览权限,满足好奇心,先后申请成为该网站查水卫兵、版主、副管理员,管理操作该网站并上传淫秽视频。2013年3月21日,三人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5日被取保候审。
爱的帮教
经过审查,三位少年是初犯,在校一贯表现良好,被拘后已有悔悟之心,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于是,2013年7月22日,京口区检察院依法对三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并且规定了6个月的考验期。
在办案过程中,董露发现,三名少年均有一定的负面情绪、心理阴影,为帮助他们树立积极健康心态,“雨露工作室”联系了一位有国家资质的心理咨询师马老师,马老师给三人做了艾森克测试、360度社会调查等,根据测试结果,为三名少年制定心理矫治方案,引导其正视错误,并对其进行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
在帮教过程中,马老师还及时与孩子家长交换意见:“三个家庭都存在一些教育不得当的情况,我们分别与家长谈话,并针对未成年子女的心理特点提出一些管教建议,实现了双沟通”。
针对三人均为外地在校生的情况,经过商议,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未检人员就利用电话、电子邮箱、视频聊天等方式,及时与他们交流沟通,为他们排忧解难。
董露开心地说:“在六个月考验期内,三名涉罪未成年人均表现良好。在生活上,他们与父母沟通顺畅,家庭关系和谐;在学习上,他们重拾信心,返回校园,其中两名少年参加了高考并考取本科院校”。
“作为儿子,我对不起父母,让他们为我担惊受怕;作为学生,我对不起学校,本应在校刻苦学习却犯下了错误…”,三位少年还写下了真诚的悔过书,用平日不曾有过的方式,表达对父母的愧疚。2014年1月19日考验期满,京口区检察院对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