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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新祥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故意杀人案
2020-07-20 10:14:00  来源:镇江市人民检察院

  7月17日下午,由镇江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故意杀人案在句容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镇江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新祥出庭支持公诉,镇江市中级法院院长汤小夫任审判长。镇江市人大代表及社会群众共30余人旁听案件庭审。

  

  经审查查明:2010年4月至6月,被告人张某某与被害人王某某共事于镇江市某制衣有限公司,并一起暂住在句容市某工业园1幢628宿舍内。工作期间,张某因琐事与王某某发生争吵,心生怨恨,遂产生用刀杀死王某某的念头。2010年6月26日凌晨,在该工业园1幢628宿舍内,张某某趁王某某熟睡之际,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多次捅刺王某某颈部、胸部,致王某某死亡,后张某某乘车逃离现场。后张某某用化名辗转内蒙古、山西、河南多地,直至2019年7月2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本案是一起有预谋、有准备的严重暴力犯罪。张某某在室友们众目睽睽之下行凶,给现场多名室友留下了难以抹去的心理阴影;作案后潜逃,也一度给周边群众带来了极大恐慌。

  鉴于该案影响恶劣并曾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张新祥检察长第一时间要求市检察院成立专业化办案组依法办理此案。7月17日上午,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精准指控犯罪,张新祥检察长实地查看了案发现场。

  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张新祥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从案件事实、证据、法律、情理等方面充分阐明观点,结合案情进行了深刻的警示教育,围绕辩护人提出的张某某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态度好等辩护意见进行了针对性的答辩,并建议法庭依法判处被告人死刑,被告人张某某亦当庭认罪。

  鉴于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召开了检察工作通报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鲁宽简要通报了今年上半年以来全市检察工作情况。代表们纷纷发言,畅谈听庭感受并对检察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镇江市农科院植保研究室副主任 杨敬辉

  第一次旁听案件庭审,很敬佩检察机关所做的工作,每一个案件都有那么多材料要审核,这是真正的对人、对案件负责。作为一个普通市民,感到司法系统的法治建设进步很快,工作亮点很多。建议进一步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做好犯罪预防工作。

  句容市第二中学副校长 侯红宝

  这次旁听庭审见证了司法办案、感悟了司法精神。一方面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作风、能力和素养都很过硬,公诉人提问简洁,通过几个追问直指核心和关键;这个案子后果很严重,可作为典型案例对我们青少年进行教育。

  句容市茅山新四军纪念馆党支部书记、馆长

  孙志军

  通过旁听庭审,感觉这起案件影响非常恶劣,应当依法严惩。这起案件的办理,感到检察工作专业性很强,出庭检察人员业务水平很高。检察机关开展的英烈保护等公益诉讼对老百姓触动很大,其他各项也都工作可圈可点、值得肯定。

  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规划管理科副科长 黄慧

  本案从案发到现在,经历了十年时间,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为了这起案件的办理花了很大精力,很不容易,向你们致敬。

  句容市水利局工程管理科副科长 张佳丽

  检察机关经常邀请我们参加各类活动,代表联络工作做得很好,通过这些活动我们对检察工作也有了更多的了解和认识,检察官们都很辛苦,今后进一步支持检察工作。

  白兔镇统计站站长 步红霞

  这次旁听庭审是一次非常好的学习机会,通过现场感受情与法的交融,心灵受到极大震撼。建议进一步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并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

  句容市档案馆副馆长 赵宏

  参加过检察机关的多次活动,检察机关在保障民生、维护公平公正等方面的工作有目共睹,检察通报材料的数据翔实、工作务实,值得肯定。希望检察机关在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等方面做出更多贡献。

  鲁宽副检察长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他表示,下一步市检察院将认真研究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制定工作举措并加强落实和反馈,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