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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 市检察院上门倾听呼声,回应诉求
2020-06-28 15:35:00  来源:镇江市人民检察院

  “谢谢你们,在我最困难无助的时候上门为我解答申诉事项并现场提供法律帮助!”

  12日上午,面对上门接待的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贾建国,一交通肇事案的刑事被害人王女士动情地说。

  事情,还要从去年6月的一次突如其来的车祸说起。

  中年离异的王女士独自抚养两个乖巧懂事的儿子,其中大儿子15岁,小儿子9岁。去年4月,王女士孤身一人从河南老家来到镇江一个建筑工地上打工。平日里虽然辛苦,但想着能靠着自己打拼给两个儿子更好的生活,王女士依然很知足。然而,一次飞来横祸却彻底打碎了她平淡的生活和朴实的梦想。

  2019年6月27日下午6时许,结束了一天劳作的王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在返回暂住地途中。不曾想,一辆小型轿车从侧面横冲过来,王女士当场失去知觉。后王女士因伤导致左大腿中下段截肢、左手五指大部分缺失,经鉴定属于重伤二级。

  该案被告人系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没有任何赔偿能力。王女士父母年事已高,父亲因患严重风湿行动不便,父亲、儿子均需其体弱的母亲照顾,家庭经济情况原就捉襟见肘,而需要自身承担的数万元前期治疗费用,更是让整个家庭雪上加霜。一想到后续治疗和生活以及老人赡养、儿子抚养等问题,王女士更是欲哭无泪。

  今年6月,王女士因不服法院对该交通肇事案的刑事判决结果,向镇江市检察院咨询申诉事宜。

  得知此事后,镇江市检察院特事特办,指派贾建国到王女士暂住地上门接待、听取诉求,并就其刑事申诉事项予以解答。

  在王女士暂住地,贾建国认真询问了王女士的身体情况和申诉理由。了解到王女士仅有申诉意向但尚未提出明确的申诉理由后,贾建国向王女士现场送达并逐条解释了《刑事申诉须知》的内容,并告知其除了申诉,还可依法向我市检察机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接下来,如果在撰写申诉书、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等过程中有何不解、不便或难处,可随时联系检察机关,我们将及时上门为您提供咨询和帮助,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贾建国表示。

  于是,就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据了解,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严格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认真执行群众信访“七日回复”制度,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达到100%;对于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上门释法说理,切实做到让当事人满意。与此同时,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还以司法救助为抓手,在全市范围内着力打造“法律援助、经济资助、心理辅助、社会扶助、回访帮助、宣传协助”的“1+X”综合救助模式,共自办、联合基层检察院向82户贫困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25万元。

  编辑: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