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金山检察院对自行补查的一件污染环境案提起公诉
2018-06-27 15:17:00  来源:

  日前,镇江市金山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顾洪法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提起公诉。

  经审查,2016年9月25日,被告人顾洪法以牟利为目的,以每吨50元的价格将个体铝锭加工厂主黄某某(另案处理)加工铝锭产生的117.66吨危险废物铝灰渣运至丹阳并非法倾倒在丹阳市皇塘镇蒋墅南河头村蒋皇线公路边空地上,非法获利6000余元。后因该批灰渣遇水产生氨气,丹阳市环保局采取应急处理,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5.28万元,严重污染环境。

  金山检察院为打击犯罪,在侦查机关对一些关键证据未补查到位的情况下,自行开展补充侦查,承办人先后30余次赴丹阳、溧阳、常州等地收集证据30余份,补充侦查到一批关键性证据,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顾洪法予以追捕。

  近日,金山院依法将该案向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编辑: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