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民生民利 | 京口区检察院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
2017-09-11 09:45:00  来源:

  9月7日下午,关于被告人陈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在京口区法院开庭审理。京口区检察院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计10余人观摩庭审,展示了检察机关司法改革成效和员额制检察官的专业风采,更好地体现检察机关严格公正司法、维护民生民利的办案业绩。

  案件回顾: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6月7日上午,被告人陈某在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其经营的淮南牛肉汤店内,将罂粟壳添加进牛肉汤中熬制并销售,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并扣押。经检测,从扣押的牛肉汤中均检出罂粟碱、那可丁等成分。

  庭审现场: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的指控,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向法庭进行了举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围绕案件的事实、证据、定罪、量刑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最后结合庭审现场,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并提出应从中吸取的教训:一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要通过自己双手合法创造财富。在牛肉汤中加罂粟壳熬煮,既损害了老百姓的身体健康,也将自己送上了审判席。二是“审判一个案、教育一批人、震慑一行业”。透过被告人陈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希望能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时刻警钟长鸣。

  当庭宣判:

  法院经过庭审,认定京口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成立,被告人陈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陈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庭审结束后,代表委员们表示,检察机关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们观摩庭审,增进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了解、监督和支持,体现了检察机关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主动性,庭审生动直观,希望今后多开展此类活动。

  编辑:张冰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