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江市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省检察院、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工作部署,强化内部监督,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有力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市检察院先后10余次召开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大力加强检察机关党组织建设,内设机构改革后及时对支部进行改选,实现所有机关党支部书记均由部门正职担任,抓业务与抓党建同时用力,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市检察院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专题讨论、专题辅导、检察长论坛等形式,及时领会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始终做到凡重大决策、重要案件、人事任免、大额经费开支等事项,均及时召开党组会、办公会和检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实行“三重一大”事项公开制度,将干部选任、公用经费开支、党组会议以及办公会议纪要等纳入党务公开范围,在检察内网公开,接受全体干警监督。
根据中央省市出台的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具体要求,市检察院还制定《镇江市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通过重大事项报告、廉政档案、联动防控、廉情分析、家庭助廉等一系列制度,督促检察人员正确认识和对待家庭生活和社会交往行为,并组织所有检察人员集中报告家庭基本情况以及个人重大事项,全面更新检察人员廉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