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时代新思想引领检察工作新发展新作为 省检察院党组专题学习十九大报告
2018-03-05 15:10:00  来源: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10月20日上午,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班子成员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所作报告,展开讨论交流,谈体会、讲认识,表态度、明方向。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献,指明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使命、发展方向、奋斗目标和科学路径,也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报告精神,尤其要准确把握报告对法治建设、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找准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检察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奋力开创江苏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新时代的历史使命作出应有的检察贡献。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明确提出并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是十九大报告的一个突出亮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辟了党治国理政的新境界,为我们党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提供了行动指南。全省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检察人员要切实加强学习领会,准确理解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地位、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进一步更新检察理念、调高工作定位、明确发展方向,并根据新时代新要求不断创新、发展、完善检察工作理论、制度和实践体系,推动江苏检察工作能够始终与时俱进,在新时代有新气象、新发展、新业绩。

  会议要求要坚决维护党对检察机关的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强调,要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作为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要始终坚持和自觉维护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中央、省委有部署有要求,江苏检察机关就有行动有落实;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办理、重点改革措施,及时向地方党委、上级院党组请示、报告,真正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各级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提升政治水平、担当政治责任,抓好业务带好队伍,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与依法履行职能有机结合起来,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本地区、本级院的各项检察工作中,为新时代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要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国家建设中作出更大检察贡献。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对全面深化法治建设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担当,积极投身深化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要进一步突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补齐短板、均衡发展,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确保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尤其要提前谋划、认真研究,找准新时代强化法律监督的着力点和新的增长点,进一步彰显检察机关在推进法治建设中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完成员额制遴选、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重点改革任务后,持续用力、攻坚克难,着力推动内设机构改革以及其他综合配套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以改革铸就江苏检察工作新活力。要继续大力推进全省检察网信建设,以信息化引领带动检察工作全面转型升级,促进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质效。

  会议要求要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中体现检察新作为。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更加积极有效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获得感。继续保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严打高压态势,突出惩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打击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侵财犯罪力度,依法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要更加注重严格公正规范司法,严守法治原则和程序规范,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改进办案方式方法,让人民群众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治温暖。要深刻领会和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论断,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紧紧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保护等领域突出问题,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增强案件线索发现能力,用足、用活、用好诉前程序、检察建议、直接提起诉讼等多种监督手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编辑:张冰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