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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5 13:36:00  来源:

  来源:镇江论坛镇江市检察院板块网友二等兵:发表于 2019-7-10 18:04

  请检察院如实检查!

  尊敬的检察院领导:

  江苏省镇江市大路镇原缫丝厂创建于1966年,开始的面积不大,后来是利用职工们辛苦劳动挣来的钱扩建了厂房,最后的面积达到了30亩。1996年底工厂倒闭了。 2016年3月因为农村土地征用的原因,厂房全部拆掉了。而从建厂开始直到工厂倒闭,辛辛苦苦工作了30多年的职工,年龄都在70岁左右了,所拿到的单位补贴只有43元∕一个月。但缫丝厂的领导从去年厂房拆迁开始都相继拿到了600元/一个月的待遇。

  公平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退休后,领导和职工的待遇应该相同,可大路镇相关部门的领导就是没有做到!

  从去年厂房拆迁到现在,职工们已经去大路镇政府同相关部门的领导理论过无数次了,可就是没有结果。其实,大路镇政府相关部门完全有能力支付职工的待遇!凭公平原则,职工应该享受与领导相同的待遇!

  全心全意为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所以,身为共产党的领导,要一心向着老百姓!一心向着普普通通的劳动者!工作30多年的职的年龄都在70岁左右了,拿到的补贴只有43元∕一个月钱,和政府补助115元∕月,她们还能等到猴年马月啊?如果大路镇政府的负责领导能把事情妥善地处理好,既能使职工受到尊重,又能减轻政府的负担,让政府把相关资金用在刀刃上!

  请检察院如实检查!

  此致

  敬礼!

  回复:您好!请向新区党委政府反映。

  编辑: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