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对发生在江苏镇江的这起打着“退役军人”旗号实施犯罪的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白俊国、高建辉等9人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二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白俊国、高建辉、牛伟浩、张小龙、李向阳、殷幼生、姜成、王益宏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到四年,其中王益宏缓刑三年;被告人黄宁军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9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法庭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19日,殷幼生、姜成等人煽动、召集人员赴镇江市政府门前非法聚集;次日凌晨,在镇江市政府门前广场,王益宏受他人提示后自行倒地,由他人拍摄所谓“被打倒地”视频。殷幼生、姜成等人散布、传播上述视频及相关语音、文字等虚假信息进行煽动。白俊国、高建辉、牛伟浩、张小龙、李向阳、黄宁军及各地千余人陆续赶往镇江。
20日至23日,在白俊国等人的策划、组织、指挥、煽动和积极参与下,非法聚集人员在镇江市政府门前道路、广场及人工湖周边区域实施非法游行等行为,并冲击警戒隔离栏,持木棍、砖块殴打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对抗。上述行为导致数十名政府工作人员受伤,相关单位正常工作严重停滞,周边环境和公共设施大量受损,当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被严重扰乱。期间,黄宁军将一名政府工作人员推入人工湖中,致其轻伤。
法院认为,白俊国等人打着“退役军人”旗号非法聚集,造成严重损失,扰乱社会管理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黄宁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还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数罪并罚。白俊国、高建辉、牛伟浩、张小龙、李向阳、殷幼生、姜成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悔罪,均依法可以从轻判处。黄宁军、王益宏均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近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庭审中,审判长向被告人、辩护人告知了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被告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没有提出异议。法庭上,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
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退役军人代表、各界群众代表旁听了这起案件的庭审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