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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1日在 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20-11-16 13:57:00  来源:镇江市人民检察院

  镇江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4)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1日在

  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新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稳进、落实、提升为工作总基调,着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5435件8491人,同比分别上升13.7%和12.3%,依法批准逮捕2087人,提起公诉4946人,同比分别上升17.3%和3.3%。受理民事行政案件561件,同比上升8.3%。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0件,同比上升29.5%。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稳步提升,18件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件,3项做法在全省检察系统会议上作介绍交流,检察工作9次获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

  一、坚定不移扫黑除恶,推动深挖根治

  ——坚守法治原则,依法精准打击。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效率,批捕黑恶势力犯罪237人,起诉276人,句容贺坤、京口于芳林、丹徒王文辉等黑恶犯罪大要案顺利起诉、依法判决,形成有力震慑。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对构成黑恶势力犯罪的,监督立案4人,追加逮捕12人,追加起诉10人;对不构成黑恶势力犯罪的,依法不予认定12件。丹徒区检察院在提前介入杨昊等25人涉黑案中,积极引导侦查,精准审查定性,推动办案共识,以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入选最高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专题报道。

  ——聚力打伞破网,坚决打财断血。协同市监委出台会议纪要,细化保护伞案件管辖及办理机制。坚持每案必问“是否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案件背后有无保护伞”,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32件。市检察院、丹阳市检察院上下联动,在办理王水军涉黑案中,注重策略、灵活讯问,挖出保护伞线索4件,并对2名徇私枉法的司法人员直接立案侦查。出台打财断血工作意见,与法院、公安加强协作,合力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京口区检察院提前介入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朱晟卿等人特大网络“套路贷”案件,并及时提出建议,督促查扣涉案财产8000余万元。

  ——注重打防结合,推动基层治理。制定参与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向22个村(社区)党组织派驻“法治书记”,市检察院机关党支部与6个基层党组织实施结对共建,共开展法治讲座、观摩庭审各类教育活动7场次,全力协助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针对案件背后基层治理、行业监管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专题报告15份,推动开展农村虾苗市场、流动人员管理等专项治理6次。针对办案发现部分娱乐场所组织、强迫未成年人陪侍、卖淫问题,市检察院指导京口、润州区检察院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推动城区范围开展专项治理。丹阳市检察院推动该市开展集中整治,全面净化文化市场。

  二、坚定不移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

  ——主动参与防范金融风险。紧盯金融领域重大风险隐患,起诉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87件152人。市检察院在办理3起案件中,通过亲情感化、释法说理,教育敦促全案20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市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与政法各部门协同发力,全力配合做好风险稳控各项工作。加强办案分析研判,帮助企业堵塞漏洞,推动政府完善治理。针对办案发现企业资金链断裂易诱发衍生犯罪、影响金融稳定问题,形成专门报告呈报市委、市政府,张叶飞市长2次批示,要求市政府参照检察意见完善执行。

  ——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严惩危害企业利益的敲诈勒索、侵占挪用、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起诉78人。开发区检察院依法办理公安部、国家扫黄打非办联合挂牌督办的“迅播影院”特大网络侵权案,丹徒区检察院对一起敲诈勒索7家民营企业案件依法提起公诉。秉持司法谦抑善意理念,审慎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对16家微罪企业及27名个人决定不起诉,建议变更强制措施5人,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不利影响。办理发票类、数额类案件中,严格区分票面数额与实体数额,审查实质危害,依法宽缓处理。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坚持客观公正履职立场,对不构成犯罪的2家企业及8名个人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丹阳市检察院在办理两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诈骗案中,对5家微罪企业及7名个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联合税务机关举办涉税专题讲座,现场答疑释惑,引导守法经营。扬中市检察院设立服务非公企业工作站,开发区检察院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同盟,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靶向服务。

  ——积极促进社会和谐安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无社会危险性不捕308人,以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144人。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向65户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113.5万元,传递司法温暖,修复社会关系。丹阳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被省检察院、团省委作为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典型事例发布。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受理群众信访3444件,除无法联系外,均7日内程序回复;对属于管辖范围的,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委托住所地检察院上门答复异地、高龄信访人的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介绍,顺利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检察环节各项安保维稳工作。

  三、坚定不移司法为民,保障民生福祉

  ——坚决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起诉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犯罪20人。润州区检察院对公安部交办的一起散布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案件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10人,起诉694人;批捕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02人,起诉176人。对金山湖景区故意杀人等重大恶性案件,坚持及时介入、依法从速办理。严惩毒品犯罪,批捕毒品犯罪104人,起诉118人,同比分别下降27.3%和46.1%,毒品犯罪高发势头有所遏制。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协同法院、公安及司法行政等部门,着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诉讼效率提升和人权充分保障。充分依托刑罚矫治作用,消弭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全市认罪认罚适用率84.3%,量刑建议采纳率95.1%,均居全省前茅。

  ——坚决守卫蓝天碧水净土。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56人,起诉178人,同比上升16. 7%和8.5%,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人。金山地区检察院办理的赵成春等6人非法采矿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丹徒区检察院办理的朱小荣等人生态环境损害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江苏十大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京口区检察院对公安部挂牌督办、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的一起跨省倾倒固体废物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人均获有罪判决,赔偿环境治理费用140余万元。

  ——坚决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严重犯罪依法严打、绝不手软,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27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件。丹徒区检察院对公安部交办的何嘉龙等人制售4000余盒假保健品案依法提起公诉。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对不法人员发出适用禁止令量刑建议30人。深化网络餐饮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督促网络平台排查整改问题商户200余家、下线处理37家,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携手抓好食药安全全链条保护。

  ——坚决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坚持宽容不纵容,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5人,起诉45人,保持必要惩戒;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不批捕22人,不起诉36人。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5人,起诉67人。市检察院办理刘汉兰溺杀8岁留守儿童案中,严格审查认定,依法提出死刑量刑建议获判决支持。丹阳市检察院对省女足青年队主教练强制猥亵多名未成年女队员案依法快捕快诉。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丹阳、句容、扬中多地检察院立足办案强化源头治理,推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强制报告等制度。与教育行政部门携手深化校园法治共建,142名检察人员担任全市262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通过开展法治巡讲、出版动漫绘本、编排法治小品等形式,倾心打造符合青少年身心特征的法治套餐。扬中市检察院、京口区检察院分别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省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四、坚定不移履职尽责,守护公共利益

  ——立足办案,推动加强公共利益保护。积极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突出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两项重点,聚焦长江大保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民生关切,深化专项监督,立案122件,占公益诉讼立案总量67.8%,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158吨,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林地及水域5万余亩。坚持违法者必须为修复受损公益“买单”,追偿公益损害赔偿费用948万元。丹阳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特大团伙毒狗案中,被告人通过毒镖射杀、毒药诱杀方式盗狗,销售毒狗肉8万余斤,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支付销售金额10倍赔偿金567万余元,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专题报道。

  ——不断探索,积极稳妥拓展办案范围。办好法律赋权领域案件的同时,推动解决其他领域损害公益突出问题。根据10名市人大代表联名建议,市检察院部署开展电梯安全专项监督,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消除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电梯安全隐患280余处。助力镇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部署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排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0余个,监督纠正保护范围内违规采石、违章建筑等问题9件次,推动8处市级以上保护文物恢复历史原貌。句容、丹徒检察机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纠正4处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不力问题,切实维护英烈尊严。

  ——创新理念,努力实现最优司法状态。注重诉前充分调研、真诚沟通,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行政,以最小司法投入赢得最佳社会效果。一年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5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87.6%,同比上升12.4%。丹徒区检察院根据人大代表建议,对部分校园实验室废弃物处置问题启动诉前程序,教育、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各部门高度重视、全面排查,迅速督改到位。更加注重公益治理实效,在市人大常委会关心支持下,联合六部门推动我市设立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规范资金管理,助力生态修复,省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对2018年以来139件案件组织开展“回头看”,通过走访回访、现场勘验等方式,排查整改不到位问题26件,已督促整改5件。对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长江非法采砂行政处罚违法系列案件,报经省检察院同意,提起类案行政公益诉讼5件,我市公益保护工作受到最高检、生态环境部联合调研组肯定。

  五、坚定不移精耕主业,促进司法公正

  ——切实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市检察院会同市公安局出台《重大刑事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实施办法》,充分履行主导责任,合力把牢案件质量。在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涉案金额7.2亿元的“8•29”特大骗取出口退税案中,市检察院及时介入、引导取证,详细列明40余条补充侦查意见,追诉4家涉嫌犯罪单位,推动案件精准办理。依法监督侦查机关刑事立案29人,撤案37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42件,纠正漏捕91人、漏诉35人,其中27人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市检察院追捕的1名贩卖、运输毒品4千克“零口供”被告人,提起公诉后被依法判处死缓。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260件,被采纳240件。

  ——着力加强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责,提出刑事抗诉29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10件;提出刑事再审检察建议5件,法院立案复查率60%。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法律监督,提出民事抗诉、再审检察建议40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5件。依法严惩虚假诉讼,监督立案31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20件,移送犯罪线索10件。丹阳市检察院通过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申请监督案,监督虚假诉讼案件3件,移送犯罪线索后追究刑事责任3人。加强行政生效裁判法律监督,句容市检察院提请、市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一起行政生效裁定适用法律错误案获法院改判,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持抗诉、息诉并重,对法院裁判正确、当事人申诉无理的,耐心释法说理,促成服判息诉129件,切实维护审判权威。

  ——大力推进执行活动监督。在司法行政部门支持配合下,引入应急管理等专业力量,全面开展监狱巡回检察,通过4轮巡察发现问题89个,已督促整改28件。参与建国70周年特赦工作,对99名罪犯特赦实施同步监督,纠正特赦报请不当3人。依法监督刑罚执行活动,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53人。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纠正不当情形10人次,纠正脱管、漏管6人次。深化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提出纠正意见6件,促进执结金额827万余元。开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监督活动,金山地区检察院监督纠正的一起殴打在押人员案,获评全国巡回检察精品案例。监督支持法院依法执行,对执行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7件,扬中市检察院历时2年监督纠正一起错误执行案件并为银行挽损260余万元,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批示肯定,所发检察建议获评全省“十大精品检察建议”;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坚决批捕、起诉8人,助力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全面优化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坚决落实反腐败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76件89人,同比分别上升322%和287%,起诉62件73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9人。与监委、法院规范办案衔接、繁简分流等机制,监检、检法衔接更加高效顺畅。坚持优化方式与保障人权并重,鼓励促使当事人认罪服法,依法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升当事人对司法处理结果的认可度,我市职务犯罪案件上诉率保持全省较低,高质高效办理了省监委移送、省检察院交办的徐州市原常务副市长邹徐文、徐州市云龙区委原书记方正华等职务犯罪要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结合办案开展庭审观摩、警示教育20场次。经市委及省检察院批准,市检察院为国家开发银行近万名职员开展警示教育讲座,市委惠建林书记批示肯定。

  六、坚定不移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

  ——突出政治建检。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严抓牢政法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常态化开展主题演讲、主题党日等活动,选树表彰全市首批担当作为检察标兵,大力弘扬检察文化,全面增强人文关怀,促进干警身心健康,着力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一年来,共计27个集体、22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省新时代优秀检察官、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

  ——强化业务兴检。把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推动创新发展的突破口,坚持扁平化管理、专业化建设相结合,推进机构整合,实行捕诉一体,内设机构明显减少,办案力量明显增强。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带头直接办案1011件,在精准规范办案上立标杆、作表率。市检察院出台加强专业化建设、典型案件发现培育等多项意见,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推进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加速新型办案团队和业务人才梯队建设,完成国家级、省级重点课题3项,7项研究成果获省级以上表彰,中央电视台6次报道镇江检察案例。

  ——持续正风肃纪。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出台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2家基层检察院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常态化开展各类检务督察活动12次,发现问题点名到人、通报到事,并逐项销号整改。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提醒谈话8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批评教育、书面检查2人次,推动全面从严治检持续纵深发展。

  ——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系,主动登门走访350余人次,邀请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司法活动340余人次,两级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16次。加强律师权利保障,促进规范司法,听取律师意见944人次,向律师推送案件信息3564条。自觉以公开促公正,举办新闻发布会23场次,发布办案信息6668条,公开法律文书3158份,努力让社会各界全面感知、有效监督检察工作,推动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镇江检察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代表委员依法深入监督、积极建言献策,也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立足新的时代坐标,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力度、服务效果还有差距,一些检察人员办案理念更新不到位,仍存在就案办案现象。二是检察工作发展还不全面不平衡,法律监督仍然存在短板,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提升。三是检察队伍业务素能仍需加强,引领检察工作发展的领军人才、新领域办案骨干较少,检察人员司法不规范、违纪违法等行为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切实解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及上级检察机关重大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以更高的站位服务保障大局,提升检察工作贡献度。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全会精神,聚焦重大战略、聚焦高质量发展,围绕长三角一体化、三大攻坚战、产业强市等重大战略部署,深化金融风险防控、产权平等保护等重点工作,不断强化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立足职能落实落细检察服务举措,提供更加有效的司法供给、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二是以更实的举措维护民生民利,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聚焦群众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用心用力做好各项民生检察工作,从严惩治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努力让餐桌更安全、空气更清新、环境更宜居,助力精美镇江建设,守牢民生法治底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维护政权安全、社会安定,固化完善长效常治工作机制,确保全面取得压倒性胜利,当好全市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

  三是以更优的理念履行监督职责,提升法治公平获得感。增强监督智慧,拓展监督途径,注重质量效果,下大气力补齐监督短板,提升精细化水平,把“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以办案为切入点,更加主动延伸和拓展检察机关职能,更大力度参与社会治理,在加快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深化依法治市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以更严的标准狠抓自身建设,提升检察队伍战斗力。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首位,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融入检察工作,不断强化思想武装。大力推进高质量业务培训,加快知识更新和素能提升,强化检察事业发展人才支撑。坚持严字当头,狠抓纪律作风,狠抓规范司法,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我们将牢记党和人民的期待,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对标实干、勇于担当,以检察工作新成效向党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检察答卷!

  编辑: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