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监督管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近日,镇江市检察院联合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信办)会签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网信办应突出敏感个人信息、特殊群体个人信息、大规模个人信息等重点,着重关注非法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个人信息等行为。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网信办要强化沟通协作,通过设立联络员、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定期通报网络安全管理与检察监督联动工作情况,研究个人信息保护涉及公益诉讼的相关问题,制定长效管理制度和措施,形成行政监管与检察监督的良性互动,实现数据赋能。市委网信办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等专项检查,可邀请检察机关参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监督、刑事司法等职能,形成工作合力。
《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在办理侵犯个人信息案件时,可以采取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执法卷宗材料,询问行政机关相关人员等方式调查取证,网信办应在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方面为办案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网信办确定的组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起诉。
公民个人信息不容侵犯。下一步,市检察院将以意见会签为契机,会同网信办通过召开听证会、专项检查等方式,重点整治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合力筑牢个人信息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