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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助力全市首个食品自售机管理办法出台!
2020-11-29 14:27:00  来源:镇江市人民检察院

  食品自动售货机现在越来越常见,但如果缺乏规范管理,无人售卖的便利,将会沦为无人问津的浪费。其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更会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前不久,开发区检察院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摸排整改食品自动售货机问题,助力新区《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据了解,该办法为镇江市首个对此类设备进行监管的规范

  

  检察官为什么要将目光锁定在食品自动售货机上呢?因为“有心”,眼睛里会看到细节……

  跨越生活、工作的界限——“有心”

  周末时光,检察官们放下手中的工作回归生活,有时会和家人去公园里逛逛。现在的公园里会放置一些食品自动售货机,如果渴了而附近没有商店,大多数人会选择在上面买瓶水

  “噗通”一声后,检察官拿起水,但并没有急着一饮而尽,而是稍显踌躇,“这水有没有问题?”,如很多人一样,他仔细打量了水的外包装,翻找生产日期,心里默默计算是否超期。一番严格检查之后,他终于尝到了来自大自然的有点甜的味道。看着玻璃窗里陈列的各种物品,“有心”的他问自己:“如果有人真的就买到不合格的食品,怎么办?”

  “找卖家!”“怎么找?”“食品售货机上应该有卖家的公示信息!”,然而摆在他面前的这台食品售货机却没有任何公示信息

  检察官的第一反应是:“这绝不合规!无人售卖绝不是无人管理!且这还存在安全隐患!”,他决心,“这个问题从保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咱得管!”。回到家后,检察官查阅了法条、规定,搜寻了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的宣传报道,整理出各类资料,为明天上班后的工作汇报做好准备

  开启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之路——行动

  上班第一天,检察官带着精心准备的材料当面向院领导作了汇报,同时出示了当天在公园里拍摄的图片证据,引起院领导高度重视。院里随即召开会议,部署具体工作安排,一场针对食品售货机的公益诉讼行动拉开帷幕

  8月份,开发区检察院展开全面调查。经调查发现:在医院、机关单位、公园、汽车4S店等设置的4部食品自动售货设备存在设备未在明显位置公示经营者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设备未有定期清洗消毒记录、食品售出后未能提供销售凭证等违反《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类)审查细则(试行)》等法规的现象,可能存在食品销售环节的安全隐患,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鉴于发现的问题售货设备涉及地点广泛,受众较多,开发区检察院与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磋商,并于8月26日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提出全面排查新区的食品自动售货设备,及时整改

  深化检察建议的作用——效果

  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于9月1日即召开会议传达检察建议内容,布置全面摸排整改工作,摸排整改不规范的设备10余台

  

  9月29日该局还根据摸排整改情况出台了镇江市首个《自助售货设备销售食品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需在本行政区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方可开展自动食品售货经营;自动售货设备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证多址”,但需增设、撤销设备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等内容

  此外,该局还召开了食品自动售卖商行约谈会议,传达上述暂行办法并要求做好自查自纠等

  10月10日,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

  前不久,开发区检察院与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了“回头看”,相关问题设备已经整改到位。

  

  截止目前,规范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已有6家,已备案的食品自动售货设备10台,数字还在不断增加。

  来源:镇江开发区检察在线

  编辑: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