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一波三折”的回复
2019-11-27 10:07:00  来源:镇江市人民检察院

  “我以为这次我写的信又会像以前一样石沉大海,真的没有想到,你们会为了这点小事专门到这里来会见我,我实在太感谢你们了……”服刑人员王某激动的对两名检察官说道。江宁监狱会见室这一幕,是扬中市检察院开展“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以来的一个缩影。王某是今年扬中市检察院答复的上百名群众中的一名,但是他又是特殊的一名。

  监狱的来信

  几日前,扬中市检察院收到了一封监狱寄来的信件,寄件人王某是一名在押的服刑人员,他对一起民事判决存在疑问,要求该院监督。但王某的来信里只有一份申诉书,未附任何法律文书,所以该院的工作人员将王某应当补齐的材料和申诉须注意的事项以书面的方式寄回了王某所留下的地址。但是没有想到,3天之后,该信件却因“查无此人”被退了回来。

  寻找寄信人

  该院检察官与驻江宁监狱的检察官联系后发现,江宁监狱竟没有一个叫“王某”的服刑人员。检察官又通过查询王某信中留下的相关案件信息,通过案件管理系统确认,该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就是信中的“王某”。由于王某字迹潦草的原因,导致工作人员一开始将他的名字中的一个字认错,所以才出现了上面的情况。

  驱车百里现场答疑

  检察官再次联系驻江宁监狱检察室,确认王某确实在江宁监狱服刑后,考虑到王某服刑人员的特殊性,为了能够更好的和王某沟通,检察官驱车200公里,从扬中专程赶到江宁监狱,面对面的解答了王某的法律问题,并告诉他如何申诉以及申诉的法定程序,王某对两名检察官的到来表示万分感谢。

  群众利益无小事。据悉,今年以来,扬中市检察院累计处理来信118件,对每一件群众来信均能“想方设法回复、千方百计办理、便捷高效回应”,以实际行动落实好“件件有回复”制度。

  编辑: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