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检察“知心姐姐”维权引领青少年人生路
2018-01-10 17:43:00  来源:

  来源:江苏法制报

  “扬中市检察院十多年如一日,关注青少年成长,如春风化雨、润人心田,工作实实在在,成绩有目共睹。”日前,在江苏省扬中市检察院开展的代表委员联络活动中,一位担任中学领导的人大代表高度评价检察工作。

  近年来,扬中市检察院以“知心姐姐”维权热线为载体,系统性、专业化地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省青少年维权岗,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维权团队成员先后获得省“成长护航使者”、省政法系统“忠诚卫士”等众多荣誉。

  老品牌焕发新光彩

  在扬中各中小学校师生中,“知心姐姐”是一个响当当的名字。

  “知心姐姐”最早起源于一部电话。1995年4月,扬中市检察院在全国检察系统较早开通维权热线。22年来,前后五任“知心姐姐”大爱接力,通过一部电话架起了检察院与青少年之间的连心桥,累计为全市4600余名青少年及其家长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

  2013年,该院成立10多名女干警组成的“知心姐姐”团队,并分案件办理、法律宣讲、疏导矫治三个小组,开展专业化维权服务。中小学生是服务重点。5年来,每位“知心姐姐”担任1至2所学校的校外辅导员,共在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教育10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超过8万人次。

  2017年10月,扬中市民政局向“知心姐姐”颁发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扬中市知心姐姐法律服务社正式成立。该院还积极推动政法委牵头,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注入专项经费,用于全市司法机关购买专业社工服务,系统性地开展青少年司法保护工作。

  呵护每个“乖宝宝”

  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该院坚持专人专办。2015年以来从速办理此类案件22件,成年被告人人均获刑3年4个月。

  惩治每一个坏人的同时,积极抚慰心灵受伤的“乖宝宝”。2014年,扬中市检察院成立“心海护航”工作室,邀请多名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等服务。月月是第一个受益者。

  月月本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一天奶奶出去工作,月月独自在家午睡。岂料小区的门卫趁奶奶不在家,偷偷溜进月月家中对她进行猥亵。案件发生后,月月心理产生恐惧,性格发生变化,沉默寡言。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很快将门卫绳之以法。同时,针对月月父母离异、与奶奶相依为命的状况,检察官坚持经济救助和心理疏导相结合,及时为月月家发放了5000元救助金,并引入社会力量开展持续救助。

  据统计,2015年以来,该院为未成年被害人家庭发放救助款3万元,通过心理辅导计划,帮助30名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心理困境。该院还结合办案,分析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易发环节,向相关学校和社区提出建议10余项,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受侵害案件大幅下降。

  “私人定制”个性化帮教

  “孩子,以前是爸爸对你关心的太少了,老爸后悔啊……”“爸,您别说了,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做违法的事了,我什么都听您的……”父子俩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抱头痛哭,这泪水中既有悔恨,也有释怀。

  这感人一幕发生在一次特殊的成人礼上。2016年,该院对5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并针对他们的心理特点和犯罪原因,制定了个性化的帮教措施。

  近年来,扬中市检察院坚持“教育先行”,出台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评估等11项措施,帮助12名青少年重扬生活之帆,重返校园或走上工作岗位。“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不能靠检察院单打独斗,必须全社会共同参与。”扬中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长王樱深有感触。

  近年来,该院积极尝试向社会借力。2015年4月,在新扬社区成立“青春护航站”,招聘12名帮教志愿者担任“青年导师”,推行以“知心姐姐”团队、“青年导师”团队、心理咨询师团队为主导,社会力量全面参与的“3+N”合力帮教机制。

  2017年,扬中市检察院在全国检察系统率先开发运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云平台。该平台通过纳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未成年人被害案件、低龄恶性犯罪案件以及未成年人治安处罚案件等案件信息和帮教矫治等特别程序落实情况,实现司法机关与社工帮教的无缝衔接。

  (本报通讯员 蒋春富 本报记者 郎建强)

 
  编辑:张冰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