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中市检察院在该市环境保护局挂牌成立环境执法监督检察室,深入环保执法一线开展监督,这在镇江检察系统尚属首家。
环境执法监督检察室每周安排专人受理环境违法案件当事人申诉案件,开展全程监督,同时对环境保护局办理的重大、疑难、复杂及适用法律有争议的环境违法案件适时介入,保证案件公正、透明。市环境保护局、市检察院还将通过检察室加强沟通和联动,对影响环境执法的普遍性问题共商对策,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据悉,近年来,扬中市检察院综合运用打击、监督、预防等手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构建立体化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防线”。早在2014年4月,就牵头与法院、公安局、环保局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扬中市环境保护联动执法机制的实施意见》,增强对破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合力,共参与电镀企业专项整治、“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等活动20余次,共提前介入有关案件9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1起,全市95%的小电镀企业歇业转行,七大电镀中心顺利转型升级。积极探索运用支持起诉等手段,参与环保综合整治,共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4件,当事人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4万余元。今年还针对“8·26”重大环境污染案件,支持受损农户起诉肇事企业,最终肇事企业共赔偿各类损失250余万元。今年4月,该院在事发地八桥镇万福村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件处理情况,并将316户受损群众的赔偿款188万元当场发放到位,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