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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的包子皮为什么这么白?
2019-03-18 15:38: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2017年4月的一天早上,家住南通海安城东镇的张大爷,像往常一样来到小区门口买包子。让他没想到的是,在卖包子的年轻人旁边,还站着几位警察。不一会儿,年轻人就放下手中的活儿,坐上了警车……

  张大爷心里直嘀咕,这个看起来老实本分、勤勤恳恳的小伙子,到底犯了什么事儿,会被警察给带走呢?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卖包子的小伙名叫史小强,是个90后。他是地地道道的海安人。2011年职高毕业后,史小强进入海安联发集团工作。2013年6月,他又跳槽到海安水星家纺公司做起了操作工。但没干多久,他就又换了一份工作,去了海安中航重工。

  2016年年初,史小强再次辞职,成为一名待业青年。自打毕业后,兜兜转转了五年多,让史小强越发觉得:在厂里上班,工作量大,工资却挣得很少,而且始终是为别人做嫁衣,还不如干脆自己当老板,哪怕是个小摊主,也比打工有成就感。

  于是,2016年3月,在家人的介绍下,史小强来到南通如东一家包子店里“拜师学艺”。跟着师傅,他每天凌晨三点起床,学习揉面、包馅、上笼……三个月后,史小强顺利“出师”了。

  卖包子是一门苦活儿,当别人还在梦乡里熟睡时,史小强就已经要点火开张了;当别的90后在熬夜打“吃鸡”、“王者荣耀”时,史小强还在厨房里埋头和面、调馅,为第二天做着准备。

  就这样干了半年多,史小强的包子铺也渐渐有了些熟客。在这些客人中,有一位大爷曾经也卖过包子,他给史小强提了个意见:“你的包子啊,不太好看,卖相不好,黄巴巴的!”

  史小强一听,连忙向老人请教改进秘诀。老人凑向他的耳朵,轻声说了三个字:“泡打粉!”

  原来,老面自然发酵不仅需要十几个小时,而且出笼的包子颜色偏黄、嚼起来口感也偏硬,而如果在揉面时加些泡打粉,不仅发酵的时间能缩短,更重要的是,包子也会变得皮白松软,颜值更高、口感更好。

  按照老人的指点,史小强很快找到了位于海安汽车站附近一家专门销售泡打粉的食品添加剂门店。一进店,他便跟老板娘说:“我要买泡打粉,要最好、最贵的!”。于是,老板娘从柜台后面抱出一个纸箱子,纸箱子上面赫然写着“香甜泡打粉”。史小强二话不说,掏出160元,买了400袋。

  这之后,史小强在每天所揉的15斤面里,加入大约100克的泡打粉。让他开心的是,包子果然变样了!个头更大了,包子皮也更白了,嚼起来也更松软了,就连顾客的评价也变好了:“别说,你家包子比以前好看多了!”

  听到这样的好评,史小强心里是乐开了花。他想:这下好了,只要泡打粉在手,那卖包子还真是不用愁!

  只是,他没想到,泡打粉给他带来了财运,也给他埋了颗“雷”。而这颗“雷”,没多久就爆了。

  2017年4月13日的清晨,史小强像往常一样在包子间忙碌。这时,来了两个市场监管人员,给他发了一张告知书,让他有空时好好学习一下,还给他强调说“含铝的泡打粉可不能用啊”。史小强一边嘴里答应着,一边接过告知书,随手塞进了口袋里。

  这天收摊后,史小强从口袋里把告知书又掏出来仔细看了看,才发现自己用的那一款泡打粉也赫然在列,说是里面含有铝粉。

  “既然不让用,那就换一种吧。”史小强心想。

  可是,换成合法合规的双效泡打粉后,效果并不好,做出来的包子又成了黄皮子,连营业额也下降了。看着库房里还没用完的含铝泡打粉,再看看皱巴巴的黄包子,史小强决定,还是继续偷偷地用含铝的泡打粉,继续做出好看的包子。

  2017年4月19日,市场监管人员再次来到史小强的摊点,抽取了几个包子带回去检测。刚才还在一脸笑容叫卖包子的史小强,心里咯噔一下:完了,完了,本以为会隔几个月再来查,哪知才隔五天就来了,这也太快了吧。

  检测结果很快就出来了:史小强卖的包子,其包子皮中铝的残留量为215.9mg/kg,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对人体而言,长期摄入铝,会导致智力下降、反应迟钝、骨质疏松、关节疼痛、肾脏受损,尤其是对儿童的影响更大。

  所以几天后,史小强就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坐上了警车,被“请”进了公安局。

  2018年1月4日,海安市公安局将此案侦查终结,移送到海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按一般人的想法,涉嫌犯罪的史小强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就可以了,但承办这起案件的检察官却认为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在他们看来:史小强在生产、销售包子的过程中一直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且销售对象具有不特定性,可以说是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除了要指控其涉嫌犯罪,还要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说起来简单,真要做起来,却也没那么容易。海安市检察院为此案专门成立了由检察长、民行科科长、公诉科科长组成的办案组,在参考了外地的大量案例,对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后,向海安市人民法院提出了“支付包子销售价款十倍赔偿金20000元”的诉讼请求。

  在公益诉讼中提出“惩罚性赔偿”,这在江苏省还是第一次。

  2018年4月10日,此案正式开庭。经过近三小时审理,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史小强在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包子的生产、销售业务的同时,还被判令在当地媒体向市民公开道歉,并支付赔偿金人民币20000元。

  后来,这笔20000元的赔偿金被转入了由海安市财政局管理的“公益基金”专项账户。

  案子虽小,但对于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检察官来说,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从来无小事。

  20000元的赔偿金虽然不多,但其和在当地媒体上公开道歉的判决搭配起来使用,所带来的警示教育和效果却很大。

  编辑:张冰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