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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在两同”建新功】镇江检察在司法为民中更好地守初心担使命
2021-10-28 16:49:00  来源:镇江市检察院

  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出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等惠企便企举措,助力打造“镇合意”营商环境品牌;开展食药品、窨井盖安全专项监督维护舌尖、脚底安全……今年以来,镇江检察机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依法充分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做好检察为民实事、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为现代化新镇江建设注入检察力量。

  凝心聚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通过合规建设,我们专门设立了举报和调查机制并确立专职合规人员,负责处理收集相关的举报事项。今年上半年,公司订单总额73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91%,这个合规建设可真是帮了我们企业大忙了!”近日,在丹阳市检察院举行的不起诉宣告会现场,被不起诉单位某公司负责人彭某激动地说道。

  彭某及其公司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20年11月移送丹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间,承办检察官经多方调查,认为彭某及其公司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其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补缴了税款及滞纳金,且该公司多年来无行政处罚记录及不良征信记录,如果简单一诉了之,将对公司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甚至倒闭,20余名员工的饭碗也将保不住了。

  为帮助彭某公司建立长效风险防范机制,承办检察官多次到该公司走访座谈,为公司排查法律风险点,并就树立正确税务管理理念、保证交易真实性等方面提出防控措施,据此制发《刑事风险提示函》,建议建立企业合规制度,前移预防关口。

  为确保彭某公司有效开展合规建设,丹阳市检察院邀请工商联、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帮助涉案企业完善合规建设方案。为督促公司落实合规承诺和建设方案,该院还联合多部门组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并启动第三方机制,抽选具有律师、税务师、会计师等资质的人员作为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合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评估。今年6月底,合规建设考察期结束后,经第三方组织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和考核并认定公司合规建设合格后,该院依法对彭某及其公司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了涉案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把司法办案放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创新社会治理大背景下综合考量,特别是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始终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的理念,在全市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压降涉民营企业案件捕诉率,共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企负责人不批捕15人,不起诉66人,防止“案子办了 、企业垮了”。

  助力产业强市“一号战略”。推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系列措施,与工商联会签沟通联系10条意见,与法院建立破产案件审判法律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助力打造“镇合意”营商环境品牌。此外,还在检察服务中心设置 “绿色通道”,进一步畅通涉企案件监督渠道,共接收案件线索103件,经审查依法受理40件。

  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案发后我们一家生活非常困难。谢谢你们给我送来了救助金,解了我的燃眉之急,真的非常感谢。”8月23日下午,面对前来回访的镇江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救助申诉人巫某某激动地说。

  现年58岁的巫某某视力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儿子2009年肾移植手术后并发多种疾病,没有劳动能力,儿媳无业,家中另有80多岁的老人和两个年幼的孙女。作为低保户,整个家庭生活的重担原本全部落在她的丈夫身上。可2017年11月,丈夫也突然离世,整个家庭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且没能从被告人处获得任何赔偿。

  2018年4月18日,巫某某来到镇江市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镇江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巫某某的家庭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在报经镇江市委政法委审批后向巫某某家庭发放了8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解决了燃眉之急。今年5月,镇江市检察院结合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对2018年以来曾救助过的救助对象开展集中回访时发现,巫某某家庭生活仍然极度困难。为此,市检察院于6月17日召开公开听证会,并根据听证员一致意见决定联合市慈善总会对巫某某家庭开展公益救助。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设置国家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开通远程司法救助系统、与10余家单位建立协作机制等方式,最大限度形成救助合力,共办理国司法救助案件101件,向75人发放80万余元救助金,真正做到“应救尽救”。

  推动矛盾多元化解。坚持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共接收来信716件,7日内回复率100%;常态化推进检察听证,组织开展不捕不诉、司法救助等公开听证43件次;对72件信访积案实行领导包案化解机制,已全部清理完毕,清理率100%;深入排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省、市教育整顿办交办的37件信访件全部办结……镇江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重复信访治理化解工作并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扎实做好检察为民实事,助力社会治理,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今年以来,镇江市检察院通过开展食药品、窨井盖安全专项监督,开展线索摸排59次,制发检察建议17份,推动整改问题31个。联合公安部门出台《办理涉窨井盖犯罪案件协作配合意见》,推动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涉窨井盖犯罪专项行动。

  围绕校外培训、零售餐饮娱乐场所监管等领域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普遍问题,开展专项监督17次,推动职能部门开展整治21次。丹阳市检察院针对“落实未成年人票价优惠政策问题”制发检察关注函,获评全省 “优秀检察关注函”。扬中市检察院办理的守护“摇篮”里的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首批未检公益诉讼和支持起诉案例。

  巩固成果,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在新发展阶段开启检察事业新的征程中,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时刻对照检视,找短板、查不足、明方向!”今年3月26日,早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伊始,镇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新祥便在专题党课上对全院干警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转变司法理念提出要求。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镇江市检察院坚持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一体融合推进,着力在转变司法理念上下功夫、在提升办案质效上用足劲、在办好为民实事上发好力,切实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护航发展的生动实践。

  “是否存在可不逮捕的案件做出逮捕决定,对社会危险性等逮捕条件未作综合考量分析,一捕了之的问题?”“是否存在因实体审查不细,在犯罪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疏忽或过错,导致案件的定性发生改变,导致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向法院提出公诉的问题?”这是《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自查对照手册》的内容。

  今年4月,镇江市检察院的每名干警都收到了这样一本册子。教育整顿过程中,镇江市检察院在做好六项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同时,还结合自身实际,针对“机械办案、贯彻落实‘少捕慎诉’司法政策不到位”等个性化顽瘴痼疾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要求干警对照手册进行全面自查,并利用案件监督管理平台组织对相关案件开展线上交叉评查。据了解,通过专项整治,全市刑事案件不捕率同比提升了6个百分点,不诉率同比提升了3个百分点。

  镇江市检察院将提升检察队伍履职办案能力放在首位,不断加大专业化人才建设力度,极大提升了办案质效。今年5月,在最高检发布的第二十八批指导性案例中,镇江检察机关办理的“江苏某银行申请执行监督案”排在3个指导性案例首位,实现历史性突破。除了这起指导性案例,全市检察机关还有15件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在全省4场检察业务竞赛中,5名干警荣获“业务标兵”,镇江市检察院还因表现突出被省检察院授予竞赛组织奖。

  编辑: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