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江市春源燃料有限公司申请,拟启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镇江市春源燃料有限公司进行企业合规审查。现将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组成人员公示如下:
王小清 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
吴恒青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镇江分所
公示期自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8月31日。如发现上述成员及其所在中介组织与该企业存在利害关系,请向镇江市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刘涛、陆璐
电 话:0511-80900331、0511-88625315
邮 箱:zjqyhggwh@163.com
镇江市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