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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9-09-02 17:11:00  来源:镇江市人民检察院

  各设区市人民检察院,省院机关各部门,南京、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江苏省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院检察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2019年6月17日

  江苏省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服务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落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支持创新改革的任务清单要求,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科技创新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结合我省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专业化建设,为办案提供机制保障

  1.推进办案专业化团队建设。结合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化建设。省检察院、南京市检察院、苏州市检察院已经设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室,其他各设区市院也应当选择办案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较高的检察干警组成专业办案组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县(区)检察院根据办案实际情况,可以成立专业办案团队或指定专人办理知识产权案件。

  2.建立专家咨询、把关制度。依托江苏省检察机关院外专家人才库,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重大疑难、新型以及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环节,适时组织专家对案件办理进行指导把关。

  3.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重视对知识产权案件办理人才的培养,加大与知识产权局、高等院校的合作,实施对口培养、培训;不定期开展案例研讨和学术交流、专题讲座等活动,打造一批理论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二、加强办案协作沟通,确保案件质量

  4.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积极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尽可能把案件的定性、证据的收集和固定等问题,解决在起诉之前;同时,主动与审判机关沟通研究,统一司法尺度和证据标准,妥善解决认识分歧,确保办案效果。对于个案,随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对类案以及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全省三级检察院原则上应当定期与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沟通情况,解决问题,提高办案质效。

  5.建立上下联动的一体化办案模式。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疑难复杂以及重大有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必须层报省检察院;重要案件、监督线索及时跟进,迅速评估判断,省、设区市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派员指导、跟踪下级院案件办理情况;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打破层级、区域限制,在全省范围内抽调专门人员实行一体化办案模式。

  三、构建多元化监督体系,切实强化检察监督

  6.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检察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信息互通、情报共享、案件查询、案件移送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对有案不立的情形进行立案监督;加大审判监督力度,对裁判确有错误的知识产权案件,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手段监督纠正。加强对民事执行活动以及对审判环节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监督力度,保障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7.积极探索检察机关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工作。对于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类案件,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通过督促有关监管部门或相关单位履行职责,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强化保护服务工作,为企业发展提供检察贡献

  8.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检察定点服务。根据本地企业的实际状况,必要时可以建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或法律服务点,定期更新发放服务手册,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常态化的法律咨询。

  9.推进知识产权“检企共建”。主动走访企业,问需于企,了解企业商标及版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企业知识产权被侵权的成因,为有突出需求的企业提供定制化的服务,推进“检企共建”健康发展。

  10.积极参与构建行政与司法联动保护机制。充分发挥检察保护对科技创新的积极作用,努力参与构建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和司法双轨并行、多方联动的科技创新保护机制体制,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五、大力开展预防和宣传工作,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

  11.探索多渠道、全方位的犯罪预防工作。通过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开设法律讲座等形式,以案释法,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化风险研判,帮助企业规范管理,堵塞监管漏洞;帮助广大企业员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预防个人不当行为侵犯企业或者他人知识产权。

  12.广泛宣传,营造工作氛围。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进园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宣传“正版行货”,杜绝盗版、假货,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创新、保护创新的浓厚氛围。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借助报纸、电台以及新媒体广泛宣传检察机关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保护知识产权合法权益的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通过宣传,推动在全社会树立“倡导创新文化、尊重知识产权”的法治理念。

  编辑: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