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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州检察:小课堂融培训是把“金钥匙”
2020-05-21 10:12:00  来源:镇江市人民检察院

  “在办案中释放司法善意,注重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助力修复社会关系,这既是检察官客观义务的要求,更是以实际行动更新司法理念、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突出求极致标准办好每一起案件的体现。”日前,润州区检察院“2020年小课堂融培训”第一讲课堂上,王飞检察长与干警们真切交流探讨着。

  润州检察院2020年小课堂融培训立足“小”字上下工夫。坚持“以学促用、补齐短板、助力提升”的小课堂作用定位,小切口选题,努力将小问题讲深讲透。围绕“干警需求、工作需要”深入调研,紧扣在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系统梳理,确定了《检察官客观义务》等20个“小宜深”的课题,由检察长领衔、全体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承担授课任务,小范围讲授。

  发挥小课堂的平台作用,将各项检察工作融合发展。在培训工作中融入检察业务工作,确保当前上级检察业务工作部署什么、要求什么,小课堂就学习什么、培训什么;确保该院检察工作和干警能力素养的短板是什么,就培训补足什么;确保当前检察工作发展到什么程度,小课堂培训工作就跟进更新到什么程度,始终做到小课堂培训与检察工作同频共振。

  润州检察院还将政治培训与检察业务培训融合,在业务培训中注重体现政治理论、法治思维、政策解读、社会治理等对业务工作的引领作用。同时,坚持线下培训与线上培训融合发展,将线下小课堂录制成“检察微课”,共享于“江苏检察机关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促进培训资源的共建共享。

  编制《开展小课堂“融培训”实施方案》,对小课堂“融培训”的活动教案、课件、笔记、视频、图片等工作做出具体指引,并注重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做到每一堂课前有教案或讲稿,全程有录像,定期总结分析教学效果,全年开展评估的教学活动。同时,由院领导带队组成考评组,通过授课现场旁听、课后观看视频研判、开展问卷调查、工作成果检验等方式加强对小课堂“融培训”活动的检查、点评,确保计划高效落实。

  编辑: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