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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开宣判
2019-05-24 16:37:00  来源:镇江检察院

  2019年5月21日上午,句容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宣判。句容市法院分别以抢劫罪、寻衅滋事罪、强迫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以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分别以抢劫罪、寻衅滋事罪、强迫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该犯罪集团的其中的二名重要成员分别处以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九年;对该犯罪集团其他一般成员分别处以七年六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的刑期。对处以五年以上刑期的被告人还处以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判处了一千元至六万六千元不等的罚金。其中,检察机关追捕追诉的数名被告人分别处以六年四个月至两年不等的刑期。宣判后,十余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当庭表示不予上诉。判决结果将在十日后生效。

  2017年9、10月份至2018年4月份,本案被告人等十余人为实施共同犯罪组成了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形成了以一名首要分子,二名为重要成员,多名被告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经常纠集在一起,经事先预谋,在句容市区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抢劫、寻衅滋事、强迫卖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编辑:王聪